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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切入之後 直接猛撞 撞開防守者喊犯規 或者使防守者不敢靠近之後 把球放進 ^^^^^^^^^^^^^^^^ : 直接看準防守者有沒有站定位 然後撞下去這種 ^^^^^^^^^^^^^^^^^^^^^^^^^^^^^^^^^^^^^^^^^^^^^^^ 我不太瞭解特別強調「有沒有站定位 」跟「撞下去」之間的關連, 是說在防守者沒有站定位就撞下去,就代表進攻球員沒有犯規?或防守球員犯規嗎? 如果原PO願意看一下FIBA2010規則33條, 33.4第三個黑點,只要維持合法防守姿勢,不往進攻者方向, 這樣即便在移動、一腳或兩腳離地,都仍是好防守。 而非只要防守球員沒有定位,進攻球員「撞下去」都是防守方犯規。 「撞過去」本來就是進攻者改變方向在先。 反觀33.10有關持球者的犯規, 第一黑點(拐子條款)與第二黑點(透過push-off來增加與防守球員的空間) ^^^^^^^^^不會翻,請見諒 都很有可能是在做「撞下去」這個動作時會觸犯的, 尤其在你已經有意圖要「撞下去」時,多半手肘、手臂都會有應之而起的動作。 在我的理解,籃球的攻防其實是在搶誰先到達那個位置, 或者是說搶行進線, 所謂「撞下去」很容易讓人想到改變行進線,反而往人家先搶到的行進線過去, 然後原PO又似乎以這種「撞下去」為合理正當的進攻...... 這跟我理解的籃球規則有不小歧異。 即便籃球運作的實際是進攻者優勢, 但這種先入為主的「撞下去」--「喊犯規」,或簡單地「沒定位」--「撞下去」邏輯, 似乎不是一定在籃球規則上行得通。 更遑論...是在打意外紛飛的街頭籃球了 --- 規則引述FIBA 2008(2010點進去似乎也是同一個) http://www.fiba.com/downloads/Rules/2008/OfficialBasketballRules2008.pd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96.83
DetHill33:謝謝高人指點! 01/29 21:22
adamsung:真的有打比賽或打輸贏不是打健康的就不要管這篇的說法 基 01/29 21:46
我反而覺得在討論前或者是打球到一定階段應該要回頭看一下規則, 而非單純用在球場上面學到的「慣例」(積習?)
adamsung:本上尺度在細微處沒有絕對的界定 打比賽除非對方收球前就 01/29 21:46
adamsung:札實站定的正面衝撞或進攻方明顯出手 不然幾乎沒看過進攻 01/29 21:47
adamsung:犯規 而且衝撞的對抗也是籃球程度的一部份 防守程度不夠 01/29 21:47
adamsung:挺不住而要球進攻方收斂我才覺得詭異... 01/29 21:47
我這邊只是在說原篇文章中的「沒定位」->「撞下去」->「喊犯規」 這個邏輯並不是絕對適用的。 跟您說的 有沒有衝撞對抗...是不是籃球程度一部份 這些無關。 況且若您有看規則,就會發現FIBA規則33都是在講「接觸」, 故當然肢體對抗是籃球比賽的一部分無庸置疑。
SOLOFGGX:個人覺得 先了解 圓柱體原則 比較恰當 01/30 00:54
第33.1和33.2不是就在說這個嗎
SOLOFGGX:還有 防守者 是否需要給予持球者反應的空間與時間 01/30 00:55
justisjoe:並沒有人說要作進攻犯規 01/30 22:12
justisjoe:只是要強調,不是沒有站定位就一定是防守犯規這個觀念吧 01/30 22:13
dsp:真的是這樣 有的人就會把防守方移動無限上綱 01/31 07:39
dsp:不移動是要怎麼防守 踩住切入路線被從胸口硬撞也是很悶的 01/31 07:40
感謝補充, 這其實就是我要說的, 很常在三打三球場聽到這種對話: 進攻方:「ㄟ,犯規囉!」 防守方:「?」 進攻方:「因為你還在動啊!」 「有沒有在動」跟「防守犯規」間並不是必然的關係。
Chenwitzki:推樓上 01/31 10:36
※ 編輯: NorthernStar 來自: 180.176.96.83 (01/31 12:19)
vic1201:推這篇 01/31 16:01
u2gogowin:對阿, 基本上就是先到先贏, 但很多時候都碼差不多, 所以 02/01 18:17
u2gogowin:壯碩者是會有好處的... 02/01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