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第一條
非公益活動、校際活動、校內活動類
租屋請洽租屋板
原文刪除後備份於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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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工的碎碎念:
其實租屋文我還真沒想到會出現在這裡
但是關於租屋確實有這個須求存在
我會和副板padon商議後開放適度的"正常須求"廣告文
目前就依現行板規處理,有須求者再私下和原PO連絡
搞不好會讓你摸到一間"B棟11樓" ← 想太多的阿厝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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