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文:
本次修改條文:第5-3條
修改日期:2011年1月3日 (ver 3.4)
5-3
在本板發表徵人文章的規定 內容比照板規5-1 但是規定有細微不同
也就是說:
同個工作處,一週內限PO一篇。
而同個工作處也請統一為一個ID發文。
若是有不同ID發表同工作處徵人文章情形,一律直接砍文。
薪資方面也將比照勞基法。
時薪未滿95元 或是面議 也是馬上砍文。
依照勞委會公告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NT$98/hr 故板規5-3
在ver3.4 修訂為
時薪未滿98元 或是面議 也是馬上砍文。
請未來徵人的板友務必遵守此條文,以上公告
板主 拿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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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 他們抓共產黨員 我不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後來 他們抓公會會員 我不說話 因為我沒有參加工會
後來 他們抓天主教徒 我不說話 因為我是新教徒
後來 他們抓猶太人 我不說話 因為我討厭猶太人
最後 他們來抓我時 已經沒有人可以為我說話了... by 馬丁·尼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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