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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學期想申請校外住宿費,(第一次辦理) 但本身已經有減免了,在學校網頁看到的資訊: 有減免學雜費資格的同學,欲辦理就學貸款者, 務必先行至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減免手續後, 由學生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就貸申請書第三聯(白單), 借款人與保證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新繳費單直接到台銀台南分行辦理即可 我已經向學校申請學雜費減免了,且通過 但有幾點疑問: 1."新繳費單"是指什麼? 是註冊單嗎? (但我註冊單上的學雜費金額尚未更改,這樣....怎麼辦囧) 2.字體不是正楷的印章可以嗎? 3.上述資訊提到"台銀台南分行",不是只能在台南的台銀辦理吧=口=? 謝謝學長姐解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4.30
miniminimini:貸款應該去下載"可就貸金額"單子,我是這樣啦! 01/24 19:19
miniminimini:印章應該都是不限制的!就貸應該是哪裡的台銀都可以! 01/24 19:19
miniminimini:應該是這樣吧!!!希望我沒說錯!還有,可就貸金額單 01/24 19:20
miniminimini:書籍費跟住宿費如果不貸,你可以先自行扣除! 01/24 19:20
luther0583:1.應該是指減免過的註冊劃撥單 01/24 19:37
luther0583:2.可 3.應該全省分行都可以才對 01/24 19:38
fsvsyi:如果是減免過的註冊劃撥單 可是金額還沒更改怎麼辦> < 01/24 19:56
luther0583:問一下學校吧,能符合減免資格的畢竟是少數 01/24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