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svsyi:謝謝 ^ ^ 我知道了~ 01/25 14:05
※ 引述《fsvsyi (小怡)》之銘言:
: 下學期想申請校外住宿費,(第一次辦理)
: 但本身已經有減免了,在學校網頁看到的資訊:
: 有減免學雜費資格的同學,欲辦理就學貸款者,
: 務必先行至課外活動組提出申請減免手續後,
: 由學生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就貸申請書第三聯(白單),
: 借款人與保證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新繳費單直接到台銀台南分行辦理即可
: 我已經向學校申請學雜費減免了,且通過
: 但有幾點疑問:
: 1."新繳費單"是指什麼? 是註冊單嗎?
: (但我註冊單上的學雜費金額尚未更改,這樣....怎麼辦囧)
: 2.字體不是正楷的印章可以嗎?
: 3.上述資訊提到"台銀台南分行",不是只能在台南的台銀辦理吧=口=?
: 謝謝學長姐解答> <
1. 先到南台首頁 http://www.stut.edu.tw/
2. 選擇本校學生
3. 學務系統 -> 點選‧就貸可貸金額列印明細表
http://163.26.220.35/feegroup/loandetail/
4. 填入學生學號跟認證碼之後,就可以下載你的可貸金額表
5. 此時如果你有申請減免,你會看到「學費欄」的部分已經被扣除
6. (a) 如果你想要全部都貸款(能貸的都貸款) 那就在台銀申請書那邊填上
依照學校給予可貸金額表填寫
(b) 如果你有校外住宿的需求,但是不想要貸款書籍費,則填寫最大金額-3,000
(c) 同b, 如果不想貸校外住宿費,請扣除最大金額-19200
(d) 如果沒有多退款項的金額需求,請扣除最大金額22200
附. Q: 請問這筆書籍費既然買書的時候還要自己繳錢,貸款這筆做什麼的?
A: 一般而言請當作這筆錢做為「這學期貸款,下學期要買書的經費」
是給生活經費拮据,但是又得買書的同學一點緩衝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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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