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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三十七歲戴姓女子因棄置及疏忽照顧兒子,被法院裁定小孩交由宜蘭縣政府社會局 安置,母親在安置期間內前往社會局探視小孩,意圖帶走兒子,社工員上前阻止,竟然打 傷社工員,今天被宜蘭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及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判決書中指出,戴姓女子因棄置及疏於照顧兒子,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在去年五月裁定交 由宜蘭縣政府安置三個月,戴姓女子在安置期間去年七月與社工員相約,在宜蘭縣政府社 福館諮詢室與兒子會面,但在會面後,戴姓女子企圖將兒子帶離,吳姓女社工員見狀加以 阻止,戴姓女子心生不滿竟毆打社工員造成她左眼臉、鼻子、右前臂及後頸部等身體多處 挫傷及撕裂傷,社工員在前往醫院驗傷後提出告訴。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17/1/vhwr.html 最近的新聞 大家工作時要注意人身安全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31.16
Batasan:這個新聞不得不讓我想推薦一本「案主暴力與社會工作實務」 03/19 01:01
Batasan:上個月去誠品看到的新書 2007年3月出版 蠻值得探討的議題 03/19 01:02
bigfeet:我覺得是整個體制對社工安全的議題才對 03/23 11:29
bigfeet:而不是只有案主暴力~ 應包含身心理安全~ 03/23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