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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原PO是方案社工 方案期程是3-12月 本身自己寫的只有一個方案 但其他方案都是掛我的名字... 所以...其他方案的活動我也要做 但在上個月 我主管跟我說 因為我本身的方案工作嚴重落後 必須完成3-7月的案次及其他活動核銷完成 才會給我全部薪水(已先撥一半至我的戶頭) 這...是常態嗎? 工作嚴重落後是因為有其他方案(就是掛我名的方案)活動要辦理 而核銷基本上也是掛我名的方案的核銷 機構可以把薪水扣留一半嗎?很想知道 麻煩各位先進...謝謝 -- 沒圖有真相 鄉民自行去想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6.82 ※ 編輯: bg25 來自: 122.118.16.82 (08/10 21:10)
coolIchiro:他們應該沒有這樣的權利吧 不要被機構唬住了 08/11 00:14
kilen520:絕對沒有這種事情 請保護自己的權利 08/11 00:44
aquarius212:主管 在耍流氓嗎~ 08/11 14:34
bg25:我也不知道,她就這樣說... 08/11 15:51
azman:你被表了 這就是我不想再待社工的原因 08/11 16:02
bg25:呃...az大...你好像有很深的怨念捏...可是也有好的主管啦 08/11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