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elesa22:就我知道的部份(依我實習的經驗),1.是沒有,急診護理人 10/29 23:22
→ shelesa22:員會請家暴社工到場協助,通常會先call婦幼警察,除非警 10/29 23:23
→ shelesa22:察認為不構成性侵才不會call社工到場協助,2.因醫院有設 10/29 23:23
→ shelesa22:置獨立空間的會談室及採證室(兩個在同一個房間),因此採 10/29 23:24
→ shelesa22:證處在急診,不過如果醫院沒設置,應該要有隱密的空間再 10/29 23:25
→ shelesa22:作採證,3.通常由急診輪值醫師寫緊急照會單通知婦產科醫 10/29 23:25
→ shelesa22:師前來採檢,護理人員也可以寫照會單,通常執行的護理人 10/29 23:26
→ shelesa22:員是急診的,4.主責採證的業務單位我不太清楚,通常流程 10/29 23:27
→ shelesa22:是護理人員call社工(上班時間),社工進行會談,同時由醫 10/29 23:28
→ shelesa22:護人員寫照會單通知婦產科採檢(但社工必須先確定沒超過 10/29 23:29
→ shelesa22:採驗時間,並且案主表示欲開證物盒),另一方面同時call 10/29 23:29
推 shelesa22:轄區派出所或女警隊,基本上是由醫務社工整合各專責人員 10/29 23:33
→ shelesa22:處理,採證完畢後再由醫務社工通報並將相關資料存入光碟 10/29 23:34
→ shelesa22:後交由負責之警察人員 10/29 23:34
→ njkm:感謝您的回答 真是詳細 10/29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