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SW_Job
標題Re: [問題] 社會救助法的法條看不太懂,解釋上的疑惑
時間Mon Nov 17 23:40:42 2008
※ 引述《lighthearted (隨遇)》之銘言:
: 第5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 一、配偶。
: 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第三項指的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 是說
: 同一戶籍的人 或 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 還是
: 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或
: 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 因為看了法規在想,媳婦算不算在計算的範圍之內,感謝!
學弟,茶壺老師的課要注意上,社會救助法很重要的!
你提的狀況這是指同一戶籍內的兄弟姊妹
簡單來說,今天你父親有四個兄弟,也就是你有三個伯伯好了
在一般的算法裡,這三個人都不會被列入收入所得計算
但如果戶籍跟你們在一起,那這時候申請補助就會被列入計算了
因為戶籍在一起,就會被認定是共同生活,有互相扶養的問題
至於共同生活就是指雖然戶籍不同,但實際上生活在一起
被查出來的話。也會被列入共同計算人口之中
媳婦的話不算,因為救助法是指"直系血親"!~
以同樣的例子來說,你父親有四個兄弟
現在不住在一起,戶籍也不相同
但其中一位有申報你為他的扶養親屬
這時候雖然戶籍不在一起,且沒有住在一起,也不是救助法中必要被列入的對象
但因為他申報你扶養,所以他的收入與財產所得又會被列入了
也就是你上面提到的情況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65.157
※ 編輯: mounter 來自: 218.174.65.157 (11/17 23:41)
※ 編輯: mounter 來自: 218.174.65.157 (11/17 23:43)
※ 編輯: mounter 來自: 218.174.65.157 (11/17 23:44)
推 lighthearted:懂了,說的很清楚。謝謝學長 :) 11/18 21:46
推 botu73:想說為什麼茶壺老師跑出來了勒~~原來是學長唷!! 11/18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