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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 引述《lighthearted (隨遇)》之銘言: : : 第5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 : 一、配偶。 : : 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 :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 :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 第三項指的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 : 是說 : : 同一戶籍的人 或 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 : 還是 : : 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或 : : 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應是此。 : : 因為看了法規在想,媳婦算不算在計算的範圍之內,感謝! : 學弟,茶壺老師的課要注意上,社會救助法很重要的! : 你提的狀況這是指同一戶籍內的兄弟姊妹 : 簡單來說,今天你父親有四個兄弟,也就是你有三個伯伯好了 : 在一般的算法裡,這三個人都不會被列入收入所得計算 : 但如果戶籍跟你們在一起,那這時候申請補助就會被列入計算了 ?? 伯叔算旁系(尊)血親 此條新修,似只排除二親等之直系血親之適用。 (即可不管爺爺奶奶/孫子)(而旁系血親只及於二親等血親--即兄弟姐妹) : 因為戶籍在一起,就會被認定是共同生活,有互相扶養的問題 (下略) 至於媳婦? 直看法條並未包括, 但實際上我想會計入. 乃因財稅資料上, 夫妻雖稱可以分開(報稅還是申報),但是還是合併在同一稅籍. (即是同一戶, 稱夫及妻, 反之亦然) 不知是否如此?? 因此若計入兄弟姐妹,也及其配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56.181 ※ 編輯: kmuy 來自: 163.15.156.181 (11/18 21:21)
mounter:你的文法很特別 完全看不懂你想表達啥 11/18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