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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前輩 社工師考試資格中,要修習的20學分中 修習"社會工作概論"和"社會福利理論" 兩科可以分開計算嗎?還是只能計算為一科 又目前有實習的北部學分班中(如文化 東吳等),有沒有推薦的? 有些有限定要修完社會個案和社工概論才能修實習,一定要先修完嗎? 台大今年會有社工學分班嗎? 以上請知道的前輩協助回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37.170
erin530:台大沒有20學分班 01/11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