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ghthearted:把家裡的電話線拔掉..? 01/14 00:27
→ lighthearted:感覺似乎已經不是社工該服務的範圍了,評估被威脅的 01/14 00:29
推 pewdnc:社工可以幫忙報警嗎? 01/14 00:31
推 lighthearted: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01/14 00:43
→ lighthearted:一般民眾都可以檢舉了,這不是社不社工的問題.. 01/14 00:44
→ lighthearted:說服案母投案或者建議落跑.以黑制黑?我想可能沒這能 01/14 00:46
→ lighthearted:力吧. 01/14 00:47
推 lighthearted:另,知情不報除非自己坦承不然很難舉證 01/14 00:51
推 cuco:妨害性自主是公訴 個案安置在機構中 安全應該無虞 01/14 09:04
→ cuco:案母的部分 請先錄音並在庭訊時提出 但先去住朋友家吧 01/14 09:05
→ cuco:話說 如果遇到通緝犯 社工(一般民眾)沒有檢舉的義務嗎 01/14 09:05
→ orfina0923:回樓上,我想這是個好問題咧!不過我不會去檢舉案母吧 01/14 12:44
→ linamo:樓上~不檢舉有知法犯法的疑慮喔~社工出發點應該多保護自己 01/14 16:42
→ linamo:不過這真的是個很兩難的問題~~如果樓上決定不告發... 01/14 16:42
→ linamo:之後可能得承受刑責.... 01/14 16:43
→ linamo:要有心裡準備~~ 01/14 16:43
→ linamo:話說~是否可開個案研討會?讓大家一起決定該如何處理? 01/14 16:44
→ lighthearted:大家一起決定ok.我覺得別變成多數決就是了. 01/14 18:37
→ lighthearted:還有想問通緝犯,法律有無規定通報的義務? 01/14 18:38
→ lighthearted:如果沒有就是個人道德和案母利益的倫理衝突了 01/14 18:39
→ bigfeet:會打電話來威脅就是怕被關,錄音多告一條恐嚇讓加害人知道 01/16 20:53
→ bigfeet:案家不是好欺負的,隨時會錄音跟報警,應可嚇止繼續騷擾吧 01/16 20:54
→ bigfeet:基本上岸母不出面應該就還好,但案母的通緝問題還是要處理 01/16 20:55
→ bigfeet:案母的身分問題,如果社工有彈性,我倒會選擇當做不知道~ 01/16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