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W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剛剛上英文課的時候,英文老師閒話家常 談到她都有認養家扶中心的服務對象, 而依照慣例,受認養的對象都會固定寫卡片給認養人, 但是老師說這次她送個春節禮金,約莫一千元。 服務對象也有寫卡片給英文老師, 但是老師說信裡提到,服務對象說這筆錢媽媽會拿去捐給x濟, 剩下來的會好好運用。 可是老師說她是希望案家自己留下來用,(買課本阿什麼的) 而不是希望捐給其他單位。 因此她原本想打去跟家扶中心的人員說,可是又怕案主被責備。 但是她也不知道她這樣想的心態是對還是錯。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囉,謝謝。 如果我今天是家扶的社工,我該怎麼回應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72.87 ※ 編輯: neversaylove 來自: 122.117.172.87 (03/23 16:26)
hdaniel:基本上 家扶孩子寫的信 社工都會先看過 03/23 20:49
hdaniel:無非就是避免這種因為資源或許過多的"意外"... 03/23 20:49
hdaniel:但是顯現出的就是案家資源是否已經足夠..甚至超過? 03/23 20:51
hdaniel:如果是那樣 把錢捐在其他的刀口上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03/23 20:52
hdaniel:不過我覺得 該反應還是要反應 案家需要教育,社工也需要 03/23 20:52
hdaniel:畢竟如果是訴諸媒體,這種事情沒幾個基金會吃得消的 03/23 20:53
neversaylove:謝謝你的回應 :) 03/23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