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uwei:不能暫時把他留在警局或派出所內嗎? 04/14 10:10
不知道M大的身份是否為人民保母
但是如果依照1-3的作法的話
如隔日出現意外~~或性侵案件的話
這件事應該會被水果日報放在頭條吧
如安置於警察局中就需要本人的同意~~沒有犯罪疑慮的情況下,這也講不過去吧
他自己想住是一回事,強制他留在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強制就醫的部分的話
依照精神衛生法規定需要有傷人或自我傷害才能夠強制就醫
比較好的作法還是把他送回家中~~原因是該父母行為已涉嫌遺棄
隔天再由父母以代理人的身份申請安置
不知道其他大大有無更好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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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27.15
推 bod58812010:又一個天大的誤會... 04/14 11:32
→ moonlion:送到家門口,父母親打死不開門,軟硬兼施都無法讓他們開 04/14 13:01
→ moonlion:門,父母不尋求社會資源協助,也不接受該女回家,告訴警 04/14 13:04
→ moonlion:方,你們覺得該送哪裡就送去哪哩,不用問我們 04/14 13:06
→ moonlion:現場處理時心裡很無言,但我想她的父母應該也很痛苦。老 04/14 13:09
→ moonlion:人家會說這種都是家人比本人辛苦。 04/14 13:11
推 bod58812010:我了解你的感受,以前也是接到尋求協助電話 04/14 14:15
→ bod58812010:然後餓著肚子跑到警局 開始找資源聯繫 對一個個家屬 04/14 14:16
→ bod58812010:施展柔情 威嚇...家屬才開門讓病人進去 唉 04/14 14:17
→ bod58812010:但這種個案所以需要是"狠心" 只有就醫 他們才有得救 04/14 14:18
→ bod58812010:的機會 04/14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