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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討論串有點久了,還是挖出來.. 因為覺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是一件很糟的事, 在英國的障礙福利政策中,他們真的是服務使用者, 而不是單單是意識形態或態度上的意義, 政府會發給障礙者一筆錢,讓障礙者去購買自己需要的輔具、想要的服務, 而不是像台灣一樣,政府訂了幾種補助方式,社工來評估要給障礙者哪些服務, 服務類型是很有限制,並可能根本不符障礙者需求的,沒有顧慮到障礙的多樣性, 像是對某些類別的障礙無用的居家服務..卻對重度障礙者聊勝於無.. 細節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政策概念是這個樣子.. 這樣的話,其實用服務使用者(消費者)很名符其實.. 就和商業不會去爭論稱自己手上有幾個case, 還是該說幾個客戶是一樣的道理..只是個人習慣的問題.. 這樣一來,服務和障礙者的關係也改變了, 不是給予的關係,而是供需的關係..服務使用者也可以算雇主了.. -- 社會工作與生活 lighthearted 既然來了,有空順便留個言吧! 我的部落格,歡迎參觀 ^^ http://lighthearted.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06.234
charking:但當關係不是買賣時 這樣的稱呼有意義嗎? 05/27 01:44
lighthearted:顯然答案就在問題的反面,差別在討論和個人認知上。 05/27 02:11
lighthearted:我也覺得如果詞沒有共識,不過是運用權力去控制罷了 05/27 02:13
horusli:同意L大所說的,像empowerment有人充權、賦權、培力,不都 05/28 01:15
horusli:是相同的名詞指是不同觀點or意識型態 05/28 01:16
horusli:ps.委外到底算不算是買賣關係 這又可以有所討論 05/28 01:16
charking:委外的買賣關係是建立在民間機構與政府之間 05/28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