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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athor (if)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時間: Thu May 28 05:36:33 2009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528/art_id/31664326 遭性侵 少女獲安置又被姦 淫姑丈判12年 社工被批「推人入另一個火坑」 【黃哲民、劉昌松、張沛森╱連線報導】桃園一名十三歲少女慘遭父親強姦後,被社工安 置在吳姓姑丈家,又三度慘遭姑丈強姦、猥褻。高等法院審理後,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 重強制猥褻兩罪,將這名可惡姑丈重判十二年徒刑。 人神共憤 由於社工將少女安置在吳姓男子家時,沒發現吳離婚又失業,並不是合適的安置環境,法 官感嘆:「社工神經太大條,等於把被害人推入虎口!」聽到此案,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 執行長林月琴直呼:「聽了就讓人生氣!政府應建立寄養家庭管核機制,否則,把受家暴 的孩子託給親屬寄養,卻沒顧慮親友狀況可能也不好,等於把孩子推到另一個火坑。」 不脫衣服不準會母 判決指出,少女被父親性侵害後,社工於去年二月,將她送到姑丈家安置半年,但三十八 歲的姑丈三個月後就露出真面目,他藉口女孩偷錢須被處罰,深夜開車載少女買啤酒,還 在車上命她喝完其中兩罐,返家後,趁少女酒醉無力反抗,強姦對方得逞。 到了七月,女孩某天晚歸,吳拿著鐵尺要被害人脫褲子打屁股,少女以月經來潮回絕後, 吳竟脫掉自己褲子,叫少女幫他手淫,少女只好照辦。 最誇張的是,安置期滿當天,吳姓男子竟要被害人最後一次為他手淫,隨後又改口「不聽 話脫衣服,就不准回家和媽媽團聚」,少女又慘遭姑丈強姦。 社工當晚接走少女時,發現少女神色不對,追問下才得知她被姑丈強姦,報警後也在少女 內褲裡採到吳的精子細胞,成為定罪鐵證。 傷心母罵:不是人 吳應訊時辯稱,不懂如何糾正少女的偏差行為,才買酒澆愁,絕沒叫少女幫他手淫,但安 置期滿當天兩人確實發生性關係,卻是你情我願的性交易,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荒唐說法, 一審重判他十七年六月;二審昨也判他十二年。 少女母親事後曾痛罵吳「不是人」,她取得女兒的監護權後,已將女兒接回照顧。而桃園 縣政府社會處家庭暨暴力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表示「尊重判決」,並強調其他縣市 社工仍在輔導少女。 ......她才13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08.53
yusuke362:為什麼二審少五年 幹!! 05/28 05:39
nk412:少五年是怎樣........... 05/28 05:40
nk412: 法官覺得太重了嗎 05/28 05:41
ffv111:馬的怎麼不直接槍斃?我交稅金養個廢物12年幹麻? 05/28 05:42
nk412: 畜生 05/28 05:43
kyouya:太扯了,怎麼這麼多禽獸(驚 05/28 05:54
han5566:人渣 敗類 還有幹你媽的二審少五年 05/28 05:55
kyouya:看得火都上來了 05/28 05:55
djcc:台丸 不意外 05/28 05:57
eatpeanut:更!!林涼卡好咧!! 05/28 05:58
valenci:突然想到之前那個開收容中心的,被判二年,緩刑五年。 05/28 05:59
maverick33:"社工將少女安置在吳姓男子家時,沒發現吳離婚又失業" 05/28 06:04
maverick33:幹!!社工這麼好當喔!都不用先調查收容家庭的狀況喔 05/28 06:05
Godzilla28:我不介意多繳點稅養這些廢物久一點~~ 在幹麼啊法官 05/28 06:11
TaiwanChina:電容量儲存電賀能力大小稱為電容量其定義為單位電壓下 05/28 06:19
TaiwanChina:所母x存\的電量 單位為法拉(F) 05/28 06:20
TaiwanChina:決定電容器大小的因素C=3A/D 05/28 06:21
NSyaoRan:開放社工講話 05/28 06:23
zvx1232003:樓上上在幹嘛XDDD 05/28 06:24
tomshiou:不是愛批社工 社工很常常這樣出包 05/28 06:31
tomshiou:如果覺得辛苦想摸魚就不要當社工 害死一個人 05/28 06:34
BF109Pilot:本席判原告死刑!!!!! 05/28 06:42
BF109Pilot:說錯了...是被告..我氣瘋了 05/28 06:42
ir5:本席判原告肛刑30年,天天照三餐肛,過年過節還有猛男加肛 05/28 06:44
ir5: 被 05/28 06:49
BF109Pilot:老兄 是被告啦 你跟我一樣看了這新聞氣瘋了嗎 05/28 06:49
ir5:打太快了....抱歉.... 05/28 06:51
eva19452002:法官,冷涼卡好! 05/28 06:51
Andy5566:可憐..... 05/28 07:00
dreamlink:一家都是禽獸... 05/28 07:01
stalin881:台灣的人權團體為什麼都只保護壞人? 05/28 07:25
KingKingCold:樓上 這叫做利益共同體 你保護我 我就不去強姦你女兒 05/28 07:31
stalin881:所以這就是所謂的別人的女兒姦不完囉? 05/28 07:34
ventelp:真的是一家都禽獸耶.....死好 05/28 07:45
judogirl:可以罵髒話嗎?禽獸...二審還少五年? 05/28 07:51
yao5:社工不用負責任嗎?少女她媽為什麼後來才出現?? 05/28 08:12
lisoukou:被告為什麼還沒被宮刑?????????????????????? 05/28 08:17
sunluna:還沒結案就已經自動減刑咧!! 幹!! 05/28 08:20
shosuke:少這五年到底是怎樣....無法理解 05/28 08:21
darkshona:法官的女兒怎麼沒有被....一次看看! 05/28 08:27
azywu:三十八歲關個十七年也還有生育能力..關到死比較安全~ 05/28 08:33
Bluecold:法官有問題嘛? 沒槍斃都算輕了 還少判五年... 05/28 08:48
tonakace:應該訂一條直接剪掉的法律會比較快...人渣 05/28 09:11
joanna0131:幹.........幹........... 我第一次罵幹 QQ 05/28 09:11
joanna0131:靠............我竟然哭了 ........幹......... 05/28 09:11
bojue:無言..... 05/28 09:27
maverick33:支持化學去勢!!! 真的去勢也行~~ 05/28 09:32
stanleymen:媽的 人渣........ 05/28 09:39
balakuo:法官有大愛 如果親人被姦應該也會問有爽無 05/28 09:48
xen0317:法官震怒了!!!!!!!喔!!!!!!!!!!!!!!!!!!!!!!!!!! 05/28 09:49
RIP5566:幹你媽的社工 可以這樣讓人姦了又姦 姦了又姦的嗎 凸 05/28 09:55
pippen2002:為何要花我納稅金關廢物?槍斃好啦!廢物法官 05/28 10:25
kit279:判太少了啦,這種人死一死好了 05/28 10:29
tomshiou:社工還敢PO文說很累 05/28 10:33
circler:哪門子的重判 神經病 05/28 10:45
dreambala:無期徒刑,並且開放肛肛好 05/28 10:52
xxx761011:借轉 感謝 05/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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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tan:安置機構阿....成本大又沒補助(茶) 誰想開店呢? 05/28 13:17
akikurtoo:樓上...重點不是這個吧 05/28 15:21
akikurtoo:如果說都拿環境限制來當藉口 那要社工幹嘛 05/28 15:22
akikurtoo:連鄉民都發現了 這名社工當初安置前評估居然沒考慮到 05/28 15:23
akikurtoo:我也是念社工的 但我覺得沒有必要拿工作有多忙作開脫 05/28 15:24
GIMAYON:為什麼二審少5年?法官退場機制在哪? 05/28 18:32
fish2345:這...這社工是依據什麼讓少女安置在姑丈家? 05/28 21:49
fish2345:評估也太草率了 居然沒考慮到姑丈失業 05/28 21:50
aweasel:全臺灣安置機構不足才是問題的源頭 05/29 16:34
aweasel:還有 大家都念社工的話,不要什麼詳細狀況都不知道就開罵 05/29 16:35
aweasel:很多細節又不是只有報紙寫就是真的,失業的人就一定會性侵 05/29 16:36
aweasel:這種論點才有點怪怪的吧 05/29 16:36
unbomb:而且也不見得安置在中途學校就是好的~~ 05/29 16:46
unbomb:有些中途學校根本就把受害者當成加害者在管~~ 05/29 16:47
unbomb:中途學校的正式老師 三年一到就自動請調至別的學校 05/29 16:48
unbomb:政府設立這種中途學校的用意 在這種流浪教師的年代 05/29 16:49
unbomb:根本就變成老師的過渡學校~~ 05/29 16:49
unbomb:連輔導主任都沒輔導背景的中途學校~~哀 05/29 16:50
Sagan:如果真的覺得政府的社工有疏失 就按規定懲處啊!這我也贊成 05/30 00:55
Sagan:但不要不按規定懲處 放任輿論來打擊我們的士氣啊 05/30 00:56
allen2899:果然又在數字版被罵了...= = 05/30 01:56
aweasel:頂多就解約吧!政府單位會做這種保護個案都是約聘人員而已 05/31 00:09
aweasel:國考通過的正式人員不會做這些工作的 05/31 00:09
d12d12d12:好扯!真的一肚子火!!我想社工需要調整一下! 06/01 16:11
tieniu:重點是安置在"已離婚"的"姑丈家",都非親非故了還這樣安置 06/05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