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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講可以扯很大,畢竟現存村里長是保甲制度一路延伸下來的東西 牽扯到的東西很多,社區工作反而是又新又小的部分 講難聽一點,要不是某任總統突然說要砸錢搞社區,村里長哪會搞這玩意.... 不覺得社區這詞用台語念很沒氣口嗎XD 社區通報這概念是完全從國外進來的,以前台灣號稱法不入家門,美國是連路人甲 經過看到都可以通報說我從窗戶看進去某人在打小孩,或是只看到小孩單獨在房子裡 實務上鬧了很多笑話,不過也的確挖掘出一些案子出來,不過這是非義務性質的 好今天要規範村里長有通報義務,有品質的法規就應該要有相對應的資格或權力 在資格上村里長大概跟路人甲差不多,村里長有什麼介入的權力?至少目前手邊的 資料是沒有。社工是有那個資格跟介入的權力,不過我們平常不會有時間大門開開 擺一盤茶具等人來泡,或是在路上晃來晃去 就這一點來看,規範村里長要有通報義務是滿奇怪的 另外,我想知道一下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家里長是誰啊?我是連名字都不知道 更別說長相了....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1.30.2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