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vc:最快的方法就是去當地社福中心詢問囉!後母有認養你先生嗎? 12/28 12:21
→ jovc:沒有的話~妳先生應該沒有奉養他的法律責任 12/28 12:21
→ jovc:後母跟小叔,是你公公的責任,不是你的 12/28 12:22
推 jovc:養公公的部分,只要盡你們能力所及就可以了,所以應該是公公 12/28 12:24
→ jovc:要去尋求這些福利協助,哥哥的部分,要請公公提出棄養告訴 12/28 12:25
→ jovc:不然的話~應該是無解~因為收入計算就是過不了低收門檻 12/28 12:26
→ sanyl:我們知道她不是我們的責任,可是她是我公公的責任的話,我公 12/28 13:31
→ sanyl:公擔不起我們還是要擔啊 12/28 13:32
→ sanyl:所以哥哥的收入那邊就是無解了嗎orz 12/28 13:32
→ sanyl:我再去社福中心詢問看看,謝謝 12/28 13:33
我打去社會局問了
似乎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是有可能的
因為我先生和兩個哥哥非她所出,有可能可以不計入收入
如果能拿到資格,就能進一步申請創世基金會或其他福利團體的幫助
我小叔也可以改以低收入戶子女的身份繼續申請就學優待減免
不過雖然我先生這邊三兄弟可能可以不要算進去
但她先前還有結過一次婚有另外生兩個歸前夫,有可能把那兩個孩子算進去
這就很複雜了orz根本沒有人知道那兩個孩子是誰啊……
總之,先試試看吧……
謝謝大家
※ 編輯: sanyl 來自: 114.44.200.145 (12/28 16:13)
推 douwei:後母全戶戶籍謄本可知道兩個孩子戶籍 若仍無法聯繫上 12/28 19:05
→ douwei:可要求社會局用社會救助法528條款排除列記 12/28 19:06
推 cinnabardust:528.......抖 12/28 20:03
→ douwei:樓上為什麼抖? 12/28 20:25
推 cinnabardust:因為...我馬上要背528...而且是議員與政府壓力喔~ 12/29 15:31
推 maktubyu:看樣子就是528了...我最近才要送一個528的案子出去... 01/09 17:34
→ sanyl:嗯,應該就是這個528了,因為去申請了,戶籍裏就只有她一個 01/12 10:17
→ sanyl:人而已,那兩個孩子應該是找不到了,嗯,排除列記的話過的可 01/12 10:18
→ sanyl:能性大增,真是太謝謝大家的幫助囉 01/12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