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woldareu:會同其他公務人員 如果其他公務人員不配合呢? 06/05 03:12
→ sw731025:曾詢問警員,警員說要有證據才能破門而入.... 06/05 08:04
推 aweasel:不會阿!沒事證誰會破阿!吃飽閒著喔!你叫那些學者來破阿 06/05 09:10
→ aweasel:會在那邊說鬼話的人,你問他有沒有在依線的經驗,絕對沒有 06/05 09:11
→ clover0316:如果你真的能提出他有即時處置的必要或迫切之危害的話. 06/05 10:01
推 yingrain:要有很明確的證據顯示有破門而入需要 06/05 12:02
→ melonlon:事後諸葛!當時的資訊不見得說服的了警員跟消防隊破門 06/05 12:16
推 avalon1: 「有即時處置之必要」的證據在哪裡? 06/05 15:09
→ avalon1:有明顯證據早就衝進去了 06/05 15:10
推 avalon1:例如「屋內散出瓦斯味」,還需要社工來,鄰居早就衝了 06/05 15:14
→ shengwind:討戰嗎..? 06/05 17:06
推 lthatsright:重點是該如何判斷"有即時處置之必要"呢?就如同樓樓上 06/05 23:17
→ lthatsright:所言傳出瓦斯味之類的,不然有時候說有自殺意圖者只是 06/05 23:18
→ lthatsright:有可能只是口頭上的氣話。法律雖規定如此但其實與現 06/05 23:20
→ lthatsright:之間還是有一條模糊的線的。 06/05 23:21
→ pastries:換個想法 以後我們就把這條拿出來當王牌好了XD 06/05 23:31
推 bod58812010:當年我也想過破門...但是鴿子大哥不這麼認為 06/06 00:01
→ bod58812010:我也曾阻止破門...被瞪了好幾個白眼 06/06 00:02
→ bod58812010:所以...一切都是看合作夥伴阿... 06/06 00:03
→ TonyQ:假設我現在說我想自殺,然後我又說我開玩笑的,那你要不要來 06/06 00:45
→ TonyQ:破我家門?有說自殺是一回事,有無混淆或致使社工人員誤判又 06/06 00:46
→ TonyQ:是另一回事吧。 06/06 00:46
推 bod58812010:...所以...樓上妳準備一下 我們來試試XD 06/07 00:52
推 imimpotence: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 06/07 01:05
→ imimpotence:如果是故意耍人 連補償都不用 勇敢的破門吧!! XDDDD 06/07 01:06
→ imimpotence:但還是要提醒大家 記錄的重要性! 在法律上這都是證據 06/07 01:08
→ TonyQ:我決定! 把我家的門打開好了...這樣比較省事(誤) 06/07 01:30
→ marcusechen:謝謝 將作為修改社工相關法規的參考意見 06/08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