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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或許與job甚無關聯,但應該不致於脫離本版的旨趣… 最近接到一個兒保案,過程雖然不到曲折離奇, 但也著實令我大開眼界,不禁令我想起今年高考行政法的題目… 就讓大家先為年底的地特熱身一下吧! A童因遭B母施虐而被C市緊急安置並向該管地方法院聲請繼續安置 C市於繼續安置期間,得知A童親屬D住在E市,經函文E市訪視評估 後,在未經撤銷繼續安置的情況下,C市將A童責付居住於E市的親 屬D照顧,同時將該案轉介至E市主管機關;在此期間,C市並未提 供B母親職相關處遇,隨即將本案予以結案備查。 請問 一、C市的做法是否違法? 二、B母是否仍保有其對A童的相關法律權利? 三、若B母逕往親屬D處將A童帶離,是否涉及違法?若有,B母如何 主張其權利? 配分:100分 時間:無限 ----------------- 啊~~~~趕快去寫回報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240.99
clover0316:果然很行政法!!! 啊啊啊啊啊啊啊~~~~~~~~~~~ 冏rz 07/21 14:24
evlyn:哇 原PO好像是我同學! 07/22 23:58
pasuyapasuya:真的嗎?有人要來相認了嗎? 07/23 19:56
weishih:8/14大前研一演講 預售票開跑 http://0rz.tw/3Sbc7 08/0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