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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ft319 (余小咩)》之銘言: : 我是社工系應屆畢業生... : 我身邊的朋友好多從畢業找工作到現在 : 有的面試10多家了 : 其中有四到五家都是10取1 : 但是會先挑選3~5位人選先去當志工3~7天 : 之後再挑一位正式錄用 : 我朋友已經當了五家的志工 : 都沒有被錄用... : 當志工期間 : 其實也是付出許多勞力~ : 但是都沒有薪水... : 這樣感覺對面試者不太公平說.... : 可是現在好像大部分的機構都這樣做 : 是這樣嗎? 你好,我是已經在機構服務的社工, 我的機構是要求要先當3天的志工, 雖然說三天的相處較能了解該特質是否符合機構需求, 三天的志工對於機構來說其實也是不小的負擔; 社工的專業包羅萬象, 要在三天內讓新人了解機構的服務項目、每個部門的工作內容...等, 相信修過志工管理的夥伴應該能了解,志工管理也是需要成本的; 機構如果不急著用人,誰不想找最適合的工作員呢? 三天,你的同學可能努力了,但是真的就是機構所需要的嗎? 最後,如果付出勞力就想要得到回饋... 建議您先不要在台灣從事社會工作了吧... 畢竟這不是一個社福體制完善的國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93.13
wolfox18:謬論 07/27 17:06
kilen520:做三天 就請給三天的薪水... 07/27 17:24
weinberger:這種狗屁理論成立的話 我家都不用自己打掃了 07/27 17:31
weinberger:請個人來打掃 掃完說我不滿意 妳可以滾了 還不用給錢 07/27 17:32
weinberger:請問原PO你要來我家打掃嗎? 07/27 17:32
wendyya:對阿 做幾天應該就要給幾天薪水吧!? 07/27 17:33
wendyya:志工的定義是不是被模糊化了?! 07/27 17:34
yahoooo:只能說大家都講得很好.. 07/27 17:37
coolIchiro:拒絕機構把管理該負責任和風險轉嫁到應徵者身上 07/27 17:44
horusli:做三天 就請給三天的薪水... 07/27 17:48
clover0316:荒謬!! 請不要濫用"志工"的定義~ 哪門子鬼道理!! 07/27 17:57
clover0316:一個人當志工3天~ 10個人你們就省下一個人力1個月薪水 07/27 18:00
stanely4:原po以後你應徵工作都給你做三天志工不領薪好不好!笑話 07/27 18:16
Rangers101:違反勞基法還敢那麼大聲喔..那天被自己機構凹,不要上來 07/27 20:01
Rangers101:抱怨討拍拍喔...這篇值得m起來呀..剝削社工的經典!! 07/27 20:02
unbomb:都沒人想問 原Po是哪個學校教出來的社工啊? 07/27 20:31
unbomb:都這樣剝削學弟妹啊? 現在台灣大學社工教育是這樣教的嗎 07/27 20:32
sniper1984:被賣了還開心的再幫老闆署鈔票 07/27 21:50
shengwind:腦殘....你是之前某教受的門徒嗎(#‵′)凸 07/27 21:52
mila:............................. 07/27 22:05
yingrain:抱歉不得不噓 不要合理化不合理的事情.. 07/27 23:09
aweasel:志工,有志願服務法規範,別被虎的一愣一愣的 07/28 00:24
unbomb:看到這個文章真的很想去跟長榮社工系主任抱怨一下 07/28 01:45
aquarius212:妳真驕傲 社工界因妳這種態度而更多人離去 07/28 01:52
aquarius212:少在那邊一副妳已經在機構裡了 就老神在在 隔岸觀火 07/28 02:01
A19870720:你真的是社工嗎? 07/28 02:32
peteer:欠噓! 07/28 05:16
avalon1:您好,歡迎b大到本公司做志工,做到我們正式雇用您為止 07/28 08:11
t950617:說得事不關己,毫無同理心,真的是社工? 07/28 13:08
rockfly3:這種思維 那就請你也不要領薪水都回捐給機構好了 07/28 13:14
KellyMan:人事管理本來就是機構主管必須負擔的風險! 07/28 20:25
charking:你是認真的嗎? 試用期跟志工管理完全是兩回事耶.... 07/28 20:30
siahlin:奴性 07/28 21:14
mila:噓回來@(一-一) 07/28 22:06
qron:吃屎吧 07/29 01:09
howoldareu:最好是花三天的時間作志工的事情就可以瞭解實務工作 07/29 03:12
botu73:只能說莫名奇妙把工作跟志願服務混唯一談~回去重修社工管吧 07/29 15:46
CivilSociety:備份你這篇非常適合當教材 讓學生去抓出你錯誤邏輯 07/29 20:21
CivilSociety:以便未來進職場 能學習保護自己 能對抗你這類蠹蟲 07/29 20:21
CivilSociety:你這活教材 比我去翻美國書課本table 2.1框框內有效 07/29 20:26
NOVONOVO:路見不平給個噓 07/29 20:28
shengwind:備份給社工在學學弟妹笑一笑..說這是某已在機構社工說的 07/30 21:19
pearcis:噓爆你 07/31 09:44
botu73:突然發現自己推錯 噓回來 07/31 14:13
yalo:水啦 奴性堅強 08/02 19:43
coolboykong1:我可以說 不要扯到學校嗎?OTZ 覺得這是個人問題... 08/04 00:34
wendalina:先跟勞工局談過再來吹吧~ 08/15 17:09
pviviany:我之前待的是私人機構,很小..的確有心人來~收志工也有很 08/19 12:34
pviviany:大的風險~機構也又投入心理和資本,但老實說也"濫用"了很 08/19 12:35
pviviany:多人的熱忱,機構也能少掉很多人事成本.. 08/19 12:36
newne:過了這麼久這篇還是很值得噓 09/07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