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a:你是他的社工為什麼你沒有告訴他,而是以他以為的做呢? 08/10 22:22
→ mila:如果每個人都是以自以為的方式做,然後陳情,公告就沒效力了 08/10 22:22
→ mila:縣府公告的行政有疏失嗎?還是只是你們沒有注意到呢? 08/10 22:24
→ niluku:公告後本來就是立即實施~應先確認補助金額再行購買 08/10 22:25
→ ealii:因為我們都以為還在公告,不知道公告等同實施 08/10 22:28
→ niluku:更何況這是政府補助~何來民眾權益受損之有 08/10 22:28
推 avalon1:這件事情的是非對錯很有趣喔..... 08/10 22:28
→ ealii:連主管都不知道公告等同實施這件事情。才扯 08/10 22:29
→ mila:所以我才說是你們以為的~感覺是你們不知道的就會別人有錯? 08/10 22:30
→ mila:所以是主管的問題?你以為的問題?這樣還要陳情? 08/10 22:32
→ ealii:因為我們主管就是審核補助申請是否通過以及補助多少的 08/10 22:33
推 avalon1:那到底是誰的問題? 08/10 22:36
推 mila:樓上真是一針見血~ 08/10 22:39
→ aweasel:你也是縣府的人阿!你怎麼不知道 08/10 23:51
→ aweasel:而且行政機關有種東西叫做「訴願」 08/10 23:51
→ aweasel:你身為政府的一員就應該告知正確的管道 08/10 23:52
→ aweasel:所以寫到縣長信箱誰處理?當然還是叫你去處理阿! 08/10 23:52
→ aweasel:一樣 回原點 08/10 23:53
噓 pasuyapasuya:哈哈哈,這個人真的是社工嗎?還是民代啊? 08/11 18:28
→ pasuyapasuya:建議原po快去翻專業倫理…快哦!不會有人替你"代翻"哦 08/11 18:31
推 avalon1:我真的不反對,有能力的社工可以領超過三萬....... 08/11 22:17
→ dilia:社工想替案主"做什麼"之前 要不要先想一下什麼叫"界線"?? 08/14 09:58
→ dantess2004:假設有20個這種個案,請問社工每個都要替其代po嗎? 10/19 16:29
→ dantess2004:凡事都要先考量後果及效益,請問這樣有幫助到案主嗎? 10/19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