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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7/2/2d7y9.html 《新貧窮線納85.2萬人 「中低收」入列》 聯合報 更新日期:2010/09/17 09:55 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貧富差距擴大,「新貧階級」增加。為擴大照顧經濟弱勢族群,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社 會救助法」修正草案,放寬貧窮線定義,預定後年實施,估計將有八十五萬兩千人受惠; 增加的經費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分擔,不會增稅。 內政部統計,目前低收入戶共廿六萬四千人,占全國總人口百分之一點一四;新法實施 後新增低收入戶五萬二千人、中低收入戶五十三萬六千人,總計八十五萬兩千人納入社 會救助體系,涵蓋率百分之三點六八。 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新制實施第一年,中央及地方政府新增經費約四十三億元,其中 中央政府負擔十八點四九億元,地方政府負擔廿四點九六億元,地方不足的部分,中央 會協助,不會以增稅方式籌措經費。 目前全國各地是以貧窮線(最低生活費)定義低收入戶,採取「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的百 分之六十」計算,新法改以「每人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六十」計算,比現 行定義更寬;貧窮線一點五倍以下者,定義為中低收入戶。 針對十六至廿歲、身心障礙人士、六十至六十五歲,考量所得收入不穩定,為避免高估 所得,致不能被納入救助體系,現制是基本工資計算所得,新法將改以基本工資七折計 算,增加保障。 現行低收入戶認定標準,還要求存款、不動產不得超過一定數額,新法同步放寬審查資 格要件,包括不具經濟效益水利地,或未與單親家庭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等可排 除不計。 新法並增訂「脫貧方案」,地方政府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應提供就業輔導措施,就 業增加的收入,前三年不列工作所得。 鑑於全國各縣市所得水準不同,新法增訂「天花板條款」,若各地貧窮線高於全國每人 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七十上限,就不得調整,避免形成照顧「中高收入戶」。 江宜樺舉例,目前台北市貧窮線為一萬四千六百一十四元,但改用新制後,可支配所得 在一萬六千七百卅九元以下者,就是低收入戶;在二萬五千一百零八元以下者,就納入 中低收入戶。 因北市所得較高,新貧窮線一萬六千七百卅九元,勢必超過全國平均可支配所得百分之 七十上限,只能凍結在一萬四千六百一十四元的水準。至於其他縣市,預估可調高百元 至一千多元。 【記者曾雅玲、羅印冲、郭安家/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藍 營立委力挺修法,決定列為新會期優先審理法案;綠營立委肯定修法方向,但要求政策 交代財政配套,以免只是一張「無法實行的選舉支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7/2/2d7yb.html 《放寬貧窮線 「兩個天花板」照顧真弱勢》 聯合報 更新日期:2010/09/17 09:55 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貧窮線年年變,弱勢者好折騰!現行定義低收入戶標準的「貧窮線」,每年上上下下, 讓貧戶無所適從;馬總統日前指示,社會經濟文化及貧富懸殊日益顯著的情況下,要加 大照顧弱勢,行政院這次放寬貧窮線,更架設「兩個天花板」保障真正弱勢。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為照顧庶民生活、實現社會公義,這次修法重新定義貧窮線,放 寬低收入戶的審查門檻,並將「中低收入戶」入法,未來政府照顧弱勢、整合福利資源 時,將有更明確的依循標準。 根據統計,近十年來貧窮線的變動起起伏伏,以台灣省為例,九十年是八二七六元,九 十一年增至八四三三元,九十二年再減至八四二六元,九十三年又增加為八五二九元, 幾乎年年變動,今年是九八二九元。 「貧窮線變來變去,有些人去年是低收入戶,今年又不是,真是折騰人!」江宜樺說, 政府這次重新定義貧窮線,同時訂定年度變動未達百分之五以上,貧窮線就不予調整, 使貧窮線趨於穩定。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解釋,新貧窮線以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做為「所得基準」,也就是找到「所得的中位數」,所得位於中位數者,代表「有一半 的人所得比你高,有一半的人所得比你低」。 此外,為保障真正的弱勢,行政院架設「兩個天花板」,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不得超過「 所得基準」的百分之七十;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不得超過「所得基準」,以免變成補 助中高收入者。 由於各縣市所得水準並不相同,行政院另外畫設一道特別門檻,各縣市算出的貧窮線, 如果超過同一年度全國「所得基準(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七十,不得再 放寬貧窮線。 眉批: 1. 此為草案,尚未送立法院通過,在「計畫永遠比不上變化」前提下, 小弟我先不預測官方尚未定案的法案內容及服務措施 (改編此部落格名言:http://tw.myblog.yahoo.com/jw!1_1q.ReXHQI_S0EP978-/) 2. 同身心障礙的新鑑定標準ICF,這次大修社會救助法的申請標準 以後立法院通過後,要不要用力宣導一下,維護民眾了解社福服務權益? (有次請教內政部社會司身障科官員,他們說今年底會設立ICF介紹網站...) ------------------------------ http://f14mp5.spaces.live.com 居隱的文藝創作總站 歡迎常來看看^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48.123
ilanperson:原來還沒通過立法院,害我昨天高興了一下 09/17 14:36
f14mp5:但八九不離十,草案從行政院通過,接著送立法院審核 09/17 16:01
wenini:送立院還要能排得上議程,待等各部會研議後再等三讀,遙遠 09/18 00:07
imimpotence:如果這麼大幅放寬 最終的問題還是地方的財政負擔 09/18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