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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已看到中時的專題報導。 但記者並未細心地去區辨其中關鍵差異, 把約聘社工員和依公務人員法任用(含轉任)的社工師混在一起。 本篇報導,對依法任用之公職社工師,了無影響。 (當然,提昇至八職等,可以一缺至八職等;而社工督導也升至八職等) 總之似乎是官樣文章(訊息),關鍵處並未觸及。 (即本人前文略有提及的:公職社工師之職務(工作內容)應為何? 若是提倡專業,或可仿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初任的社工全為約聘, 而全由專技的管道轉任,和行政分流。以師三級二級一級來晉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41.235
Luftschiffe:以前就是這樣,後來這個制度死掉了..... 05/12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