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a:大部份的社工不在公部門,薪點換算大概不懂~寫數字會好一點 05/13 21:40
推 ylakb3841:畢竟板上有很多夥伴不在公部門 寫數字好點 +1 05/13 22:01
推 avalon1:召目把薪水寫清楚很難嗎? 05/13 22:38
→ avalon1:勞基22→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 05/13 22:38
→ f14mp5:在台灣要註明「新台幣」喔←來搞笑的 05/13 22:49
→ avalon1:有人給你寫點數,或者新加坡幣,怎麼玩 05/13 23:50
→ horusli:那醫務社工徵才是不是也寫薪點就好 05/14 02:52
→ yack:這樣會讓比照國科會標準敘薪這種文復活阿 05/16 23:38
謹補充如下:
一、BBS社工版的目的?資訊交流?
二、上位目標(宗旨)(資訊交流,正確資訊)與下位的一則訊息中的一個部分因不符
本版 規訓 而犧牲上位目的?
三、規訓(處罰)應先考量論述權之平等,非不得已勿使用。
本例(案)因薪資的說明未符版規,便被剝奪發言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本案透露之大訊息(某公家單位招聘)對吾人而言,較之福利細節重要;
福利細節,非可由薪資的數字(台幣若干)而可真實呈現。
再者,此則非給付工資,和勞基法以法定通貨為之無涉。
※ 編輯: kmuy 來自: 163.29.241.235 (05/17 13:37)
推 avalon1:所以這篇的意見,到底是反對版規,還是不爽被桶 05/17 15:37
→ avalon1:若不爽被桶,去找小組長申訴 05/17 15:39
→ avalon1:若是反對版規,....那就要聽聽大家的意見 05/17 15:39
→ A19870720:那要版規做啥 每篇人家都跟我說對他很重要 那我要怎麼辦 05/17 22:32
→ yack:要找大法官釋憲? 05/17 23:23
一、我並非被桶者;甚至,我也不知道他是誰。
二、就個人接觸BBS 十五年以上的使用感想,與社會工作(或現時資訊流通)重視
無障礙溝通...,
總覺得在社工版這個平台應該有較包容的風格。
或許,以社工的語言而言,有點傅柯等論述知識特權的味道。
當然,版規可以形塑出一個版的風格(群體的文化?)
後現代的反思似乎在這裡較式微?
不過也反映出普羅大眾對使用數字的迷思。
三、薪資,依個人(與通常的)分類方式,是在福利給與 項下。很難和勞動條件分割。
亦不宜割裂僅單看每月月薪。
A 公家約聘人員,有時非經常性給與反而明顯優於月薪(或說底薪)。
例如;加班費 誤餐費;有些有額外論件計的訪視費等等不一。
這些收入,未必要在職缺訊息中透露。實際的數目(字),也難知悉。
故,若要要求,反而應該要求列明這些工時等等細節,
以一個月薪數字而能搪塞?豈不有點荒謬。
言盡於此。
※ 編輯: kmuy 來自: 163.29.241.235 (05/18 13:22)
推 d80338:你的用詞可以再白話一點 05/19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