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30/5/2sfnm.html
《學生實習逾半年 教部強制保險》
更新日期:2011/05/30 16:49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0日電)
教育部今天表示,為保障學生權益,只要有實習課程,建議學校幫學生加保意外險;實習
課程超過6個月,如醫學系,將強制投保新台幣100萬元意外身故險,預計100學年度開始
實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出,102學年度開始,醫學系將改6年制,畢業後才投入實習,屆時就
可適用勞保;但中間過渡期,醫學系學生實習時,可能有過勞或因照顧病人得承受較高的
風險,因此將規定強制幫學生加保意外身故險;學校可和實習單位協議,由哪方負責投保
。
高教司表示,100學年度開始,將規定實習課程超過6個月時,就得幫學生加保,不限醫學
科系,6個月以下的實習課程也建議學校可幫學生加保;教育部也將針對強制加保的科系
進行抽查,若未按照規定,將列入行政考量,減少獎補助款。
台灣大學表示,學校現在已根據個案狀況幫學生加保,系所可評估實習課程性質,如野外
調查可能具有危險性,就可向學校申請,由校方幫學生加保;至於醫學系部分,則由台大
醫院幫實習學生投保100萬意外險。
長庚大學醫學系學生張復舜表示,實習期間幫學生加保是有必要的,也是一個好的調整,
可以多給學生一些保障。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不知社工系學生到社福單位實習,能不能得到此保障?
也想起以前製作的作品...只是文字遊戲用有些多: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07/14/0504-
《為什麼要實習?實習生權益為何?》
另外附上「文字遊戲」的說明: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10/02/%e6%96%b0%e6%88%90%e8%aa%9e240-
當然各位學弟妹實習時,可別像《飛行少年》電視劇的角色高真真那樣
除違反社工「行規」,也是很危險的事情: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3%9B%E8%A1%8C%E5%B0%91%E5%B9%B4
(台灣作家夏霏在這部分描寫還算詳盡又準確,透過角色福恩惠說明社工專業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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