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enshi:限女性...... 這已經違法吧 07/26 12:48
推 douwei: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性平法第七條) 07/26 12:59
→ puffmei:嗯 跟大家說明一下 因為是服務女性性侵害被害人 所以有此 07/26 13:28
→ puffmei:顧慮 若有疑問再請指教 謝謝:) 07/26 13:28
推 avalon1:此例外政府是否有公告?為何男性不能服務? 07/26 18:44
推 loveevery:服務性侵害女性被害人,大家覺得男性適合嗎?? 07/26 18:50
推 avalon1:按摩師可不可以限?治療師可不可以限?誰可以決定是否合? 07/26 19:04
推 engelwhat:我很簡單的想到一個原因→因為加害者是男性 07/26 19:06
→ engelwhat:提供樓上大大一個參考~ 07/26 19:07
→ puffmei:在實務工作上 甫遭受性侵害的女性對異性確實會具創傷反應 07/26 20:10
→ puffmei:在談論到身體的創傷 也確實對男性會有顧忌 07/26 20:12
推 avalon1:我看的是合法性 07/26 20:54
推 avalon1:修文吧 07/26 21:09
→ puffmei:發文是否具不妥處 再請版大定奪 確實不妥我再行修文 謝謝 07/26 21:17
依法如果有人對這項徵才資訊的性別要求有異議
可以向主管機關(桃園縣政府勞工處)提出爭議
屆時勵馨必須再提出舉證
說明限定性別的理由
我大致能理解這項工作適合特別性別的原因
也尊重機構就服務經驗上的判斷
原PO不必修文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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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20.18
→ puffmei:謝謝您 07/27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