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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臺北市勞工局徵才 徵才項目:視障業務促進員 徵才名額:5 資格條件 1.學經歷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 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4)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5)大專校院畢業,從事視障按摩輔導及非法按摩稽查工作一年以上者。 (6)大專校院畢業,具從事視障就業輔導或非法按摩稽查工作經驗者。 2.具備交通工具(機車)尤佳。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等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視障按摩業者穩定就業及職場協助補助業務。 2.辦理視障就業促進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連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110)臺北市市府路一號五樓市政大樓北區勞工局人事室。 2.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等相關證件、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 服務證明)影本各一份,男性需繳交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信封上請註明 應徵視障業務促進員〉。 3.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00年9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4. 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5名、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依序 遞補,儲備期間至100年12月31日止。 5.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案聯絡人:江小姐,電話:27287052。 備考: 1.本職務報酬專科27,524元/月、大學30,515元/月、碩士31,513元/月(尚需扣除勞、 健保等費用)。 2.本職務為勞委會職訓局補助款所聘用之臨時人員,本年度之聘期, 自報到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為原則,聘期屆滿未獲續聘者或聘用原因消失, 則無條件解聘。 詳參: http://www.esctcg.gov.tw/public/Attachment/1919343767.d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34.219
yahoooo:促進員自己的工作都難保了(一年一聘?),還要去促進別人.. 09/01 21:19
sniper1984:一年後剛好轉職成個案 09/01 21:38
douwei:轉職成個案XD 09/01 22:09
A19870720:轉職個案 有笑有推XD 09/01 23:00
unolady:視障的業務很多困難點... 這職缺真的不是很推~ 09/02 14:11
jdcbest:轉錄至看板 Therapist 09/02 21:17 jdcbest:轉錄至看板 sp_teacher 09/02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