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cstar:同意 沒人說社工一定要認同同志,但至少要尊重與接受確實 12/18 15:27
→ licstar:有這樣的族群存在 12/18 15:27
推 elephant25:贊成,認同跟尊重本來就不一樣 12/18 15:56
推 woojc6430:推~說得好 12/18 17:43
推 j8539625:沒錯!!! 12/18 20:51
推 avalon1:再問一個,「不接受」等不等於「歧視」? 12/18 22:29
「不接受」不等同於「歧視」
我認為
不接受偏重於個人的喜好與意志 雖然往往會表現在行為上
但在一定的社會價值和框架的限制下 不必然會出現歧視的行為
舉彩虹天堂的例子來說
也許我不接受同性戀的性傾向
但是我不能用動員社區的力量 或用遊說他人的方式 名示也好暗示也罷
將他們趕出去 還加上這對整個社區的招商會帶來不利這種很光冕堂皇的理由
這裡牽涉到的不只是「不認同」、「刻板印象」或「標籤化」
還有「不尊重」、「主流價值權力」的社會性壓迫
這是一種企圖以所謂「自我認同的主流價值」去排擠「多元價值」存在的可能
如果要自我檢視 「不認同」或「歧視」的差異
可以想想看 如果彩虹天堂開在你家隔壁
要是你只是覺得很衰 因為會常常看到同志族群 那就僅止於不認同
但如果你發起行動去抗議 或者去他們門口表現出噁心的表情 那就算歧視了
就連有人會說 我不排斥同志 只要他們不要出現在我面前就好
在我看來這種不敢承認自己真的是在排擠同志的歧視
比什麼抗議或是謾罵攻擊都還要來得噁心
但最重要的是 你的不認同 來自哪裡
是你的信仰經典說這是不正常的?
還是你看了很多同志轟趴的負面新聞產生的恐懼?
或者是曾經有同志對你做了什麼負面的舉動?
對社工來說 瞭解自己的價值信念 和試圖同理對方的立場和脈絡 是基本要求
扎實地做自省和同理的功課
就更容易瞭解和實踐 「不認同但尊重」 的概念
推 betree:我想要回到「不接受」的「行為」是什麼?就像今年真愛聯盟 12/18 22:44
→ betree:阻擋同志教育的事情,他們不斷強烈沒有歧視,卻阻止了一個 12/18 22:44
→ betree:可以減少性霸凌、教孩子們彼此尊重、自我認識的重要課程。 12/18 22:45
→ betree:這幾年來,歧視變得越來越曖昧,所以更要非常小心和判斷。 12/18 22:45
→ betree:有點像這樣的邏輯:我沒有歧視同志啊!只要別出現在我眼前 12/18 22:46
→ betree:啊~不好意思,錯字,「強烈」請改「強調」 12/18 22:54
※ 編輯: yishiunzan 來自: 71.17.92.110 (12/19 12:02)
※ 編輯: yishiunzan 來自: 71.17.92.110 (12/19 12:09)
推 kilen520:接納不等於接受 這不是社工基本知識嗎? 12/19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