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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 甄選專任助理秘書簡章 一、 甄選職務:專任助理秘書。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 工作內容、待遇及工作地點: (一)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為執行本分會保護服務,含個案輔導、專案 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業務宣導活動及交辦事項等。 (二) 待遇及福利:敘薪以本分會2職等第一級計算,每月薪資新臺幣27,168元 (含勞健保自付額)。(試用期間前2個月敘薪以應聘2職等第一級8成薪計算。) 福利:享勞健保、生日禮金(需試用期滿)、三節獎金、工作獎金。周休二日, 國定假日配合政府機關,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之休假日為準。 休假方式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如遇假日辦理保護工作及活動,可申請補休。) (三)工作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內) 四、 甄選資格與條件: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法律、心理或犯罪防治 等學系畢業且持有證明文件者。非畢業於社會工作、法律學系,但曾修習各該系學分, 分別符合社工師或律師報考資格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 性別不拘,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需接受並同意本分會進行素行及前科調查。 (四) 無以下情形之一者:(依本會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第9條規定) 1.犯罪經判決確定在執行中或尚未執行者,但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2.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3.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4月12日(星期四)止(以本分會收受時間 為準,非以郵戳、快捷、快遞郵件之收文戳為憑,逾時恕 不受理報名)。 六、 報名方式:符合甄選資格者 (一) 填具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 (二) 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1、 報名表,應含『自傳』及『書面資料』。 2、 最近三個月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學分證明書影本。 5、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注意事項: 1. 報名應繳文件請依上列順序排列,並用迴紋針別於左上角。 2. 應繳文件不齊者不予報名。 (三) 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應檢附證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郵遞或 親送至『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於信封上註明 『應徵專任助理秘書』,郵遞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第二辦公大樓4F)。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通過初審者始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七、 甄選日期、地點及方式: 報名文件經初審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於101年4月17日下午2:30起在士林地方法院 檢察署進行甄選,下午2:2 0分報到,逾時不候,資格取消。 八、 甄選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 書面資料:占總成績20%,書面資料內容請參閱報名表第4頁。 (二)電腦實際操作:含word 、excel、powerpoint軟體應用,占總成績30% (三)口試:就應試人員儀態、談吐、學識、經歷及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占總成績50%。 (四) 其他: 1、 本次甄選結果將於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網頁 (www.cvpa.org.tw) 公告並以電話個別通知錄取者。 2、 本次甄選錄取者預定於101年4月23日上午9:00向本分會辦理報到。 3、 錄取者需先試用6個月。 4、 應考人員經素行調查發現有不良紀錄者,不予錄取;所填載之報名表資料, 有不實而情節重大者,得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得隨時解聘。 5、 錄用後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如發現證件為變造、偽造者,取消錄取資格, 已派職者,予以解聘。 (五) 聯絡人:馬秘書,電話02-28331911#259。 資訊來源: http://www.cvpa.org.tw/html/?main=3&acttype=detail&newsid=A201203000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86.27
popmai:試用期月薪只有21734元... 04/02 21:13
Level:........... 04/03 08:59
twoshoes:勞基法裡面已經沒有試用期了...薪水還差這麼多... 04/03 20:38
douwei:還是說試用期工作做八成就好? 04/03 21:25
A19870720:董事 顏大和 查一下挺多資料的 04/04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