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stley:要分成幾個部分來說 首先 獨居的在政策上的定義與自己的定 01/25 16:57
→ westley:義是不同的 以北市來說 要必需未與子女同住於台北市內 01/25 16:57
→ westley:且無其他照顧人力 EX 看護 未滿65配偶 01/25 16:58
→ westley:獨居也只是一種居住的型態 並不代表這名長者會有問題 01/25 16:58
→ westley:所以說要以輔導的角色來介入是很奇怪的 01/25 16:59
→ westley:如果今天郭台銘符合 獨居定義 你覺得他的需求?! 01/25 16:59
→ westley:一般來說 像是無親友的狀況下被監護宣告的話 01/25 17:00
→ westley:有可能監護人會是縣市首長來擔任 01/25 17:01
→ she000489:學長專業歐!! 01/26 21:06
→ cruxsouth:感謝大大回覆 那如果實際需要監護簽名 是由別人代簽嗎 01/28 19:49
→ cruxsouth:應該不可能由首長來簽吧?? 一個老人的狀態該怎麼辦 01/28 19:50
推 westley:有需要的話會發有首長核章的公文 01/29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