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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sabled 看板 #1H58RAhy ]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看板: Disabled 標題: [新聞] 庇護工場違勞基法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府 時間: Fri Feb 8 13:02:00 2013 庇護工場違勞基法 糾正北市府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7日電)監察院說,台北市勞工局輔導的「糕菲庇護工場」 違反勞動基準法,北市府從98年至100年都沒有去勞動檢查,今天遭糾正。 監察院指出,糕菲庇護工場,民國99年間爆發身心障礙的女性員工遭性侵案,該工場 每月營收逾新台幣百萬元,但員工薪資普遍偏低,也被指責為血汗工場。監察院今天 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要求議處相關人員。 高鳳仙說,糕菲庇護工場沒有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付加班薪資,也沒有加倍發給 假日加班薪資,更違反勞動基準法1日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及7日應有休假1日等規定。 她說,庇護工場裡面的受庇護者,有人最高連續工作17日;有人數日工作超過12小時 ,甚至有時工作到近午夜12時;有人1個月最高加班時數曾達103小時。 高鳳仙指出,面對外界質疑,台北市勞工局對外稱「糕菲庇護工場是依產能給月薪 6000元到2萬元不等」,但監察院調查發現,有些就業者月薪根本低於6000元, 最低月薪僅4000元,有人的時薪甚至僅16元、18元。 高鳳仙說,身心障礙勞動者是依照生產能力核發薪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 最低基本工資,但是「產能核薪」標準為何,也應該要有明確規定。 她說,台北市政府從98年至100年間,都沒有到糕菲庇護工場勞動檢查,以致於 未能發現工場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 另外,高鳳仙指出,庇護工場應訂定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設立 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問題,台北市政府卻長期漠視、未依法督導。 資訊來源: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2070315-1.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6.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dcbest (123.194.62.196), 時間: 02/10/2013 12: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