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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ahana333 (等到花盛開的季節)》之銘言: : 不好意思,本人是社工新手 : 想請教有核銷經驗的前輩 : 因為本人只做到2月底(想辭職後再找工作) : 我怕協會繼續用我的名字申請人事費 : 要怎樣才能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 是去勞保局申請不重複加保就可以嗎?(3/1會加入職業工會) : 另外再請問 : 人事的核銷部份 : 協會會提供人事加保的證明給核銷主管機關嗎? : 有點好奇 : 謝謝 每個機構的狀況可能都不同, 你有詢問過主管嗎? 基本上離職後, 協會就應該去文補助單位做人事異動, 跟補助單位說你離職了. 所以可以跟主管詢問一下, 是不是會發文做人事異動? 算是確認. 如果協會未經你同意用你名字申請人事費, 一方面可跟補助單位表示你確定已離職, 機構這樣是偽造文書, 另一方面也會影響到你的所得稅, 可跟國稅局檢舉申報錯誤. 核銷主管機關指的是什麼啊? 如果你是說補助單位, 那麼加保證明是看補助單位有沒有要求要附, 如果你是說協會成立的主管機關(像是社會局), 那是沒有要給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37.65
hanahana333:謝謝提醒,我還是打電話去問好了,反正都撕破臉... 03/01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