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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用人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臺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 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 需求人數:正取:2名 備取:8名 考試方式:口試 工作內容 1、執行少年及其家長之個案輔導服務工作。 2、執行少年團體輔導與宣導等活動。 3、執行其他有關少年輔導必要事項及一般行政事務。 4、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每月37,783 元 資格條件: 國內外社會工作、心理、輔導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 並具有「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社會福利機構實習、 志工經驗或學校社會服務性社團經驗1年以上(至少服務240小時)」者。 報名應繳證件 1、報名表(須檢附「身分證」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報名表正表、 自傳及副表均須「簽章」及分頁列印)。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委由 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 或經教育部採認)。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實習經驗、志工經驗、社團經驗(須載明各項 經驗期間起迄時間外,並須載有能證明與社會福利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等) 證明文件影本(國內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或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 外國經驗須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 報考截止日期: 102 年 3月 8 日 (郵寄以郵戳為憑;快遞請貨運業者或超商員工於快遞物件上蓋收件章戳)。   簡章、報名表請參: http://www.eso.taipei.gov.tw/ct.asp?xItem=46409174&ctNode=31568&mp=1160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