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ftschiffe (Boden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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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家暴父找上門 男嬰一夜猝死
時間Wed Apr 17 18:07:59 2013
台灣的社會工作方法有三種
理論的,流行的,跟實務的
照目前有的資訊
這個案子除了結果,其實非常漂亮的符合前兩種
是督導時考試時可以拿出來用的案例
可是出人命了,可是沒有人作錯,甚至都照書作,各位就知道那邊出問題了
這個案子可以分兩個部分,精神科的強制就醫,以及兒少保的緊急安置
我不知道為什麼強制就醫要跑兩間醫院,台中慈濟好像不是強制就醫的責任醫院
好那也沒關係,總之署中也接手了,雖然署中好像也不是責任醫院就是
最後強制住院沒人要簽,相對人也沒有意願住院
這也很正常,一沒病史二沒物質濫用,這種硬要簽很容易被審議委員會打槍的
放人回家還有警察陪同,權益保護得很好啊
再來說兒少保的部分,社會局作得很漂亮啊,幾小時之內就連結上上親屬網路
還用上了現在新潮的親屬安置找到直系尊親屬出面,這是很多地方想推還找不到的案子
無論這個父親相對人是誰通知的都無所謂,安置本來就是要通知監護人,更何況相對人
是透過親屬知道小孩在哪裡
妳說外婆沒能力嘛,外婆以前也照顧過啦也同意啦
根本就是照著書上作的漂亮作法
實務上嘛...
在新制強制住院還沒上路之前,本轄區內比這個輕微的都會請相對人住個幾天一個禮拜
住不了院再不濟也會急診留觀超過一天,新制上路之後,遇到有肩膀的急診醫師也是
有辦法讓社會工作部門有多一點時間運作,畢竟以新聞內的資訊推算,連診斷急性精神病
的時間都不夠
兒少保的部分就只能說是倒楣了,親屬安置為什麼一直在台灣推不太出來,是因為
在保密跟保護兩個部分很難達成,反之機構或第三方的寄養家庭就比較沒有這個疑慮
可是親屬安置潮啊,這麼多篇論文造就這麼多碩博士
另外就是,為什麼有個媽媽可以把一歲小孩丟著自己出國?這喘息也喘太大了
都有照規定還是出了人命案子,那是誰要負責?
無論是親屬安置還是新制強制住院或是其他例子,很多都是概念上由理論及非本地的經驗
藉由行政部門的方式空降在實務工作上,實務工作者不能問對不對,只能在縫隙當中
追求工作者及案主在沒有配套之下的最大利益,幸好這次出事的是社會局,要是是醫院
或私人機構,有人會保護社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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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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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9.204.154.144
推 ambba:推一個! 04/17 18:11
推 BlackGuy:千錯萬錯 都不是自己錯 錯別人就對了 公務機關都這樣 04/17 18:54
推 loveevery:推一個!論解精闢! 04/17 19:14
推 f14mp5:多謝L大說明~~至於面對民眾的懷疑,不知L大會如何說明? 04/17 19:19
→ f14mp5:因為小弟我沒家暴、性侵害、兒保領域服務經驗...想了解實情 04/17 19:20
推 HEROxHERO:這篇太精闢了!!!!!!!! 04/17 20:45
推 avalon1:高手 04/17 23:57
推 kikini916:推 寫的真好 04/18 01:27
→ aweasel:親屬安置寫在施行細則,是安置的第一優先選項 04/18 15:15
→ aweasel:然後兒童局今年還推親屬安置可以專案補助的方案 04/18 15:15
→ aweasel:沒想到還沒績效評估就出包,不知極力推行的學者委員 04/18 15:16
→ aweasel:可以再屁出一些什麼東西來 04/18 15:16
推 yishiunzan:就國外的理論學半套啊... 04/18 15:20
→ kilen520:但基本上 我覺得親屬安置是好東西 讓親屬照顧也能領費用 04/18 23:50
→ kilen520:處理親屬經濟擔憂 強調國家責任 減少拼命機構安置的荒謬 04/18 23:53
→ kilen520:"委託安置"才真的是超荒謬的鬼東西! 04/18 23:54
→ Luftschiffe:實務界偉大的其中一個地方就是,不但知道事情對不對, 04/19 16:20
→ Luftschiffe:還知道這事情能不能做,而不是老只往一個洞鑽 04/19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