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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uwei ()()》之銘言: : http://ppt.cc/PsiH : 無障礙之家驚傳凶殺案 女社工遭砍送醫 : 今天下午高雄市1間無障礙之家驚傳凶殺案,《壹電視》報導1名女 : 社工遭男子持刀猛砍4刀,已被緊急送醫。全案偵辦中。 : ---- : 發生什麼事了到底? : 猛砍四刀耶!!那位伙伴還好嗎? : 有沒有在地社工可以給點詳情? 以下不代表事情真相以及事情始末,僅說明我知道的,同時可以互相想想遇到這樣的個案 身為社工的我們,還能夠做什麼樣的服務以及處遇..? ------------------------------------------------------------------- 這個案是我們單位的常客,大概從101年年初持續到現在... 剛來的時候他拉了幾個街友過來,然後就一直找我們說要爆街友中心的料 然後一下說要找議員,一下說要找市長,每天都來鬧 後來幾次的會談之後才知道原委,這個案就是典型的「要吃不討賺」 不學無術,遊手好閒,最後被家人趕出去流落街頭 最早的時候短暫的安置在我們街友中心,但三不五時就酗酒和人吵架打架 最後街友中心無法承接這個案,於是讓他住到短期旅館 另外因為案主還有可聯絡的家人,其實並不符合街友中心的入住及輔導規定 於是這個案帶著街友來鬧的訴求就是繼續安置他,繼續給他地方住.. 再仔細查下去,發現這個案是我們無障礙之家的個管案件 該中心的身障個管已提供兩次(每次三個月)短期旅館的住宿機會 也提供的租金補助的服務讓他可以租房子 在101年初的最後,因為他每次來都是大吵大鬧,所以市府駐警都會貼身監視 所以個案比較無法發作,同時為了他我們也開了好幾次的個案研討會 但確實想不出來還可以給什麼協助... 身障補助、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租金補助、短期住屋、就業媒合及轉介民間單位等等 通通都給了,最後單位同意再給他一段時間的住宿,但有讓個案寫但書表示下不為例 切結書上將所有事情寫清楚,也說明未來的服務方式,並說明是最後一次提供住宿 最後說明這些服務的目的是讓個案短期度過難關,早日找工作回歸正常生活 個案再看過之後同意了,也簽了名,於是這個案在101年年初落幕 102年三月左右,這個案再度出現,不同以往的是身形從原本的略壯變得相當虛弱 還變成要靠輪椅行動 這次的出現,訴求其實跟101年年初完全相同,就是要求政府無條件安置他... 雖然個案比以前瘦弱,但講話聲音完全沒變,甚至有八卦說有人看到他在路邊騎單車 這個案也一樣是老招數,故意大吼大叫博取注意,不然就跑去市長室局長室鬧 前一陣子還趁著市議會開議期間跑到市議會陳情..唯一訴求如昔,就是免費無償安置他 最後再連續鬧了快兩星期之後,這案子一樣回歸身障個管進行服務 另外只要他一出現,警察便會貼身進行了解,或許是自討沒趣,這個案沒有再出現 轉而回歸身障個管繼續進行服務 事件發生後局內立即向曾經服務過這案主的單位調各項記錄,因此事件傳開 受傷的社工是我大學學姊,剛到那單位應該未滿三個月 稍晚的新聞已經有說人已平安,真是上天保佑好人阿,也希望未來別再發生類似事件.. ---------------- 後記 其實這個案就是個案處遇中很典型的棘手個案 個案未達老年,有家人但無家庭支持,有工作能力但無工作意願 這類型個案持續型補助無法通過,單次型補助已經領到上限 當補助已經領到無法再領時,只好靠著持續的陳情以及激進的手段繼續獲得特許的補助 相信擔任社工的各位都多少有看過這類型的個案,在這類個案上似乎看不到希望 社工的服務也似乎看不到終點,只能期待個案自決或自然消失的一天... 公部門的痛在於無法卸責,也無法不去面對,縱然可協助案主轉介到民間單位 但也不是每個案子民間單位都會無條件的接收,縱然接收,案主問題依然存在而不會消失 這次的個案在幾次協商過程中其實訴求非常明顯,就是政府找地方給他住,供他吃喝 個案也曾經表達出希望我們趕快把它抓去關,讓他可以吃免錢飯 或許這個案真的被逼急了,而選擇了最激進也最快的方式,於是事件發生... 這些年,我們都變得麻痺了,像江先生一樣的個案不停的出現 服務麻痺的我們,只能淡淡的看著個案出現與離開 我不願怪罪大環境以及政治經濟,只覺得下次出現時,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18.149
niluku:我只想說~我之前也曾在身障機構服務過,有天也是有個常鬧事 06/03 22:24
niluku:的個案突然抓狂,把一位坐輪椅的阿嬤推倒,結果護理長他們 06/03 22:25
niluku:就把我推出去,要我勸架,但當時我只是剛出社會、工作未滿 06/03 22:26
niluku:2個月的菜鳥社工,只能說社工很可憐... 06/03 22:27
westley:怎麼沒有社工想要私下揍他 讓他真的變身障.... 06/03 22:41
bcllas:資源要用在對的地方 他有自理能力又無任何社會福利資格 06/04 00:03
bcllas:為什麼要因為他要吃不做這爛個性幫他連結社會資源? 06/04 00:04
bcllas:這種個案以前在我單位出現一律報警處理 轟他出去 06/04 00:05
kikini916:推最後一句 而且這種類型的個案還是會出現 ~"~ 06/04 00:22
lovefreecat:這種個案還是遇過警察帶來的 06/04 11:49
botu73:貢丸學長解釋說明的真好!!我們公所的話就直接叫隔壁五分局 06/04 21:54
botu73:直接把他轟出去 並且在他吵鬧時同時錄音錄影存證! 06/04 21:54
botu73:這樣長官怪罪下來才有證明可以防身!並且讓幫牠的那些議員 06/04 21:55
botu73:立委乖乖閉嘴 06/04 21:55
u8103040:現在公部門哪能強硬?一投訴社工就得寫報告,然後個案就 06/04 22:22
u8103040:拿到補助了,拿不到就找立委議員告你 06/04 22:54
rabbit1951:社工以後還得練擒拿術、防身術,以免哪天被個案砍死. 06/05 11:41
rabbit1951:http://www.youtube.com/watch?v=TjEiou2vmCc 06/05 11:46
hacoolman:淡淡的哀傷 06/06 21:29
zhu107111:公部門的社工真的很悲哀,有時候真的很想拿電擊棒電昏 06/07 08:29
zhu107111:個案 06/07 08:29
wxes50442:就算把個案轟走電昏,問題還是沒有解決阿 06/19 14:08
wxes50442:他真正的問題並不單純只有表面的需要安置和補助吧 06/19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