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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致諸位版友、版主、小組長、群組長: rehtra不但涉嫌侵害著作權(已有文章存檔佐證); 也涉嫌出借id讓他人張貼文章(有其自白佐證); 也曾在小密桃罷免案時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 以便在連署罷免時反罷免之用;(請看下面的連結) 「需要地方灌文章數嗎?」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7&p=2) 「放心,要灌是很快的...」 「很多版都能灌..」 「隨便打一些英文字母口貝....」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8&p=3) 這些作為難道國研院都可以容許? 這樣的人,可以在國研院裡頭充任版主、小組長一職? 國研院對版主以及小組長的行為準則什麼時候降得這麼低了? rehtra 大概是歷年來超越 U 黨,最足以令人咋舌的十二版主兼小組長。 1.濫權亂浸永久水桶,沒事; 2.對版友說謊,說浸水桶前跟我「溝通過」,沒事; 3.對版上質疑的版友反唇相譏,版主帶頭鬧版,沒事; 4.串連一堆人在出版板、組務版上罵人、鬧版,沒事; 5.找人去反罷免,沒事; 6.偷偷在罷免通過後,未經公告偷換版主,沒事; 7.違反組規擔任一大堆版主,群組長說不溯及既往,沒關係; 8.大部分版面不管版也不發文,也沒整理精華區,沒關係; 9.涉嫌出借id讓他人張貼文章,看來可能也會沒關係; 10.在隱板裡串連討論如何惡搞Ptt,也許也沒事; 11.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以便在連署罷免時反罷免,大概也沒關係? 12.違反著作權法大量、長期重製中時、聯合的文章,是不是也沒關係? 13. 寫騷擾信、公報私仇設劣文,這樣也只是被停小組長權幾天? 請群組長儘速與其他小組長、版主們建立小組長應有的行為準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TonyDog 來自: 82.234.73.133 (09/14 00:50)
lovebbcc:有站長放任群組長包庇組長了 這些算啥 203.69.153.69 09/14 00:51
user02:好勁爆啊202.132.132.253 09/14 01:01
N99:你認為你這篇可以活多久 61.216.168.176 09/14 01:08
vot1077:幫你備份~ 220.130.153.7 09/14 01:15
ppeniss:幫推~ 192.192.90.29 09/14 01:34
losel:J:大姊息怒啊 61.230.12.227 09/14 18:03
wexys:我也來備份,原來跟onlycute是同夥的~ 218.167.136.14 09/15 01:29
lilneige:幫忙備份.. 70.24.238.8 10/11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