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Dog (vivre simplement)
看板SYSOP
標題[問題] 什麼時候才可以建立 ptt 的小組長行為準則
時間Thu Sep 14 00:48:31 2006
謹致諸位版友、版主、小組長、群組長:
rehtra不但涉嫌侵害著作權(已有文章存檔佐證);
也涉嫌出借id讓他人張貼文章(有其自白佐證);
也曾在小密桃罷免案時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
以便在連署罷免時反罷免之用;(請看下面的連結)
「需要地方灌文章數嗎?」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7&p=2)
「放心,要灌是很快的...」
「很多版都能灌..」
「隨便打一些英文字母口貝....」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8&p=3)
這些作為難道國研院都可以容許?
這樣的人,可以在國研院裡頭充任版主、小組長一職?
國研院對版主以及小組長的行為準則什麼時候降得這麼低了?
rehtra 大概是歷年來超越 U 黨,最足以令人咋舌的十二版主兼小組長。
1.濫權亂浸永久水桶,沒事;
2.對版友說謊,說浸水桶前跟我「溝通過」,沒事;
3.對版上質疑的版友反唇相譏,版主帶頭鬧版,沒事;
4.串連一堆人在出版板、組務版上罵人、鬧版,沒事;
5.找人去反罷免,沒事;
6.偷偷在罷免通過後,未經公告偷換版主,沒事;
7.違反組規擔任一大堆版主,群組長說不溯及既往,沒關係;
8.大部分版面不管版也不發文,也沒整理精華區,沒關係;
9.涉嫌出借id讓他人張貼文章,看來可能也會沒關係;
10.在隱板裡串連討論如何惡搞Ptt,也許也沒事;
11.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以便在連署罷免時反罷免,大概也沒關係?
12.違反著作權法大量、長期重製中時、聯合的文章,是不是也沒關係?
13. 寫騷擾信、公報私仇設劣文,這樣也只是被停小組長權幾天?
請群組長儘速與其他小組長、版主們建立小組長應有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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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yDog 來自: 82.234.73.133 (09/14 00:50)
推 lovebbcc:有站長放任群組長包庇組長了 這些算啥 203.69.153.69 09/14 00:51
推 user02:好勁爆啊202.132.132.253 09/14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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