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YSO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作者: lovebbcc (倫家不要LV包包啦(翻桌中)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轉錄][判決] ezpeer107 v. claus 08/01/06 時間: Tue Sep 19 10:08:09 2006 ※ 引述《lunenera (Lune Nera)》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對於「冤獄」部分甚感抱歉 : : 但是群組長以下並無權限給予補償 : : 相關問題請洽pttlaw版或相關負責單位 : 群組長對下轄的小組長亂給劣文的行為, : 也不需要負監督, 懲處和管理責任嗎? : 如果只是把義務和責任往上推給pttlaw, 往下丟給小組長和板主, : 要你幹嘛?! 要群組長的功用 1.小組長在被多數網友罷免之後,仍然可以宣佈罷免無效,替特定人士護航. 2.提高連署門檻,以免某些特定板主或組長再度被罷免難看. 3.如說出"無權限給予補償,深感抱歉" 這種自己最不用負責,對被害者毫無幫助的廉價公關. 4.最火速跳過組長板主對特定板給予禁止回文推文的限制, 用最龜速的時間觀察討論最後維持原判. 以上都是真實案例喔!誰我就不用說了, 這個群組長好像在本板的大家都有聽說過(菸~ -- ※ 編輯: lovebbcc 來自: 203.69.153.66 (09/19 10:16) -- 2 ˇGossiping 綜合 ◎八卦版 衝衝衝 來鬧版阿?! 靜 renba/PPbaby/A 2 ˇGossiping 綜合 ◎八卦版 你們再鬧我們又要隱囉 靜 renba/PPbab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9.239
quindi:很多人討厭claus不是沒有原因的~ 59.117.7.227 09/19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