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htra:『人』????
推 rehtra:這是一個邏輯問題。算了,人類懂就好,quindi不懂沒關係
推 rehtra:quindi乖!不要吵喔!不然送你去收容所喔!
真不知道PTT是否為少數一群人的私人個人的BBS?!
※ 引述《TonyDog (vivre simplement)》之銘言:
: 謹致諸位版友、版主、小組長、群組長:
: rehtra不但涉嫌侵害著作權(已有文章存檔佐證);
: 也涉嫌出借id讓他人張貼文章(有其自白佐證);
: 也曾在小密桃罷免案時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
: 以便在連署罷免時反罷免之用;(請看下面的連結)
: 「需要地方灌文章數嗎?」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7&p=2)
: 「放心,要灌是很快的...」
: 「很多版都能灌..」
: 「隨便打一些英文字母口貝....」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cfan&b=9&f=1101450978&p=3)
: 這些作為難道國研院都可以容許?
: 這樣的人,可以在國研院裡頭充任版主、小組長一職?
: 國研院對版主以及小組長的行為準則什麼時候降得這麼低了?
: rehtra 大概是歷年來超越 U 黨,最足以令人咋舌的十二版主兼小組長。
: 1.濫權亂浸永久水桶,沒事;
: 2.對版友說謊,說浸水桶前跟我「溝通過」,沒事;
: 3.對版上質疑的版友反唇相譏,版主帶頭鬧版,沒事;
: 4.串連一堆人在出版板、組務版上罵人、鬧版,沒事;
: 5.找人去反罷免,沒事;
: 6.偷偷在罷免通過後,未經公告偷換版主,沒事;
: 7.違反組規擔任一大堆版主,群組長說不溯及既往,沒關係;
: 8.大部分版面不管版也不發文,也沒整理精華區,沒關係;
: 9.涉嫌出借id讓他人張貼文章,看來可能也會沒關係;
: 10.在隱板裡串連討論如何惡搞Ptt,也許也沒事;
: 11.教唆他人在PTT站上洗文章,以便在連署罷免時反罷免,大概也沒關係?
: 12.違反著作權法大量、長期重製中時、聯合的文章,是不是也沒關係?
: 13. 寫騷擾信、公報私仇設劣文,這樣也只是被停小組長權幾天?
: 請群組長儘速與其他小組長、版主們建立小組長應有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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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7.27
推 lovebbcc:到現在才知道啊 你超LAG的(指ing~ 203.69.153.66 09/19 16:54
推 frannica:有興趣的可以去大老婆板精華區的認領區 61.229.108.191 09/19 17:40
→ frannica:一整串事件根本不是這三行推文可以代表的 61.229.108.191 09/19 17:41
推 frannica:還有 L_PTTAvenue 板 61.229.108.191 09/19 17:49
我也沒否認我違反版規 也接受處分
但其他一些明明違反版規的id卻不處分 公理何在?
推 wexys:整個看下來的確有好幾個id違反版規卻沒處份 218.167.136.23 09/19 18:43
※ 編輯: quindi 來自: 59.117.7.227 (09/19 18:49)
推 Sn:11 203.73.10.180 09/19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