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看板SYSOP
標題Re: [問題]群組長Majestic違反行政決議公告
時間Mon Aug 20 12:56:31 2007
算了,來賺 p 幣...
※ 引述《orangedaily (orangedaily)》之銘言:
: 申訴人 :orangedaily
: 群組長/小組長 :Majestic
: 所屬群組 : 國家研究院
: 認定(處分)事由 :藉口有案件於PttLaw申訴中,無故拒絕受理所有申訴案.悖逆
: '7/23 edwinking □ [公告] 新決議'.同時,由於我將其吃
: 案公告轉至Test版再轉至PttLaw版,Majestic惱羞成怒,因為
^^^^^^^^^^
: 我轉載文章作為法務申訴之用,將我處以1個月停權.
: 國家研究院-AboutService-AboutBoards
: 8/20 Majestic □ [公告] orangedaily 水桶一個月
: 作者 Majestic ( ) 看板 AboutBoards
: 標題 [公告] orangedaily 水桶一個月
: 時間 Mon Aug 20 02:45:43 2007
: 1. orangedaily 將本板 5434 篇文章未經許可轉錄至 test 板,違反AboutBoards 板 板規第一條 "不得任意轉錄本板文章至他板"
^^^^^^^^^^^^^^^^^^^^^^^^^^^^^^^^^^^^^^^^
: 7/23 edwinking □ [公告] 新決議
: 2.裁量權的行使應符合兩大原則,一為平等原則,裁量的結果並不因使用者而有所差異,尤不得因某使用者已有前科而做出對其較為不利之假設,應就具體事實認犯罪之有無.另一為衡平原則,使用者之所為是否已須用版規處置?或處罰程度為何?其所欲保護之利益及處罰而侵害使用者之利益是否 野Ⅶ씿皆為眾板主組長做出懲處時應考慮之處.
: 裁量的結果因為我是orangedaily,我在PttLaw,PttLawSug,Acad_discuss發表.
: 所以不以處理.並將我引用至PttLaw的文章以'不得任意轉錄本板文章至他板'罪名
^^^^^^^^^^^^^^^^^^
: 處我停權1個月.PttLawSug是討論區,不是司法區.PttLaw關於Majestic的申訴文
: 與新進於AboutBoards的申訴案為相互獨立案件.Acad_discuss為Majestic其下之
: 版面.不知越級申訴的理由何在?況我轉露是作為於PttLaws申訴之用,具體引用範例
: 就在
: 市民廣場- PttLaws- PttLaw
: 2522 8/20 orangedaily □ [證據]群組長Majestic吃案
: 不知道這樣算'不得任意轉錄本板文章至他板'否?還是AboutBoards
: 的Majestic可以將任何轉載文章供作法務證據的行為處以停權?
人家群組長從頭到尾都沒說:你因為轉去 PttLaw,所以水桶
明明就是說「未經許可轉錄至 test 版」
那請問一下,你先轉去 test 版再轉去 PttLaw 版,有沒有作過?
別說沒有阿... 你在「認定(處分)事由」自己都招了
也別跟我說 PttLaw 只接受 test 版的轉錄
所以一定得先轉到 test 版
要搞人,手法高不高明就算了
你好歹不要有這麼明顯的矛盾嘛.... [打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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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odofWar:[打哈欠] 61.228.158.249 08/20 13:01
推 Kinra:他怪怪的… 140.112.252.14 08/20 13:13
推 gwcatgwcat:這個人一直都是這樣啊(嘆氣) 218.167.195.21 08/20 14:41
推 lordowen:他這樣算不算cp阿? 218.168.35.223 08/20 20:13
→ gwcatgwcat:好像還沒到犯規標準 另外這個人有刪改218.167.186.190 08/21 15:32
→ gwcatgwcat:推文 理上站不住腳就砍文的習慣 大家注218.167.186.190 08/21 15:32
→ gwcatgwcat:意點218.167.186.190 08/21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