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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為寫程式的關係,稍微問了關於契約的形式與效益 念法律的同學是這樣子跟我說的: 基本上,只要簽約的當時 雙方認可契約的內容,並且簽名同意 那這份契約就生效,能爭議的只剩下文字定義矇矓的部份 如果他講的沒有錯的話 那的確,你不同意這個契約內容,那 PTT 當然也可以把你拒於門外 也就是所謂的 "不爽不要來" 另一方面,我不懂為什麼在這裡爭論的某些人 這麼在意 "是不是在 PTT 上頭留真實資料" 我只知道 去小小租書店辦借書證的時候 (還當場回撥手機確認 lol) 跟房東簽租屋契約的時候 甚至填大賣場的抽獎卷的時候 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的資料 而且這些資料理論上都是(都得是)真實的 (總不會希望明明中獎了,卻收不到獎品吧 lol) PTT 上頭留的資料有比較敏感? hmmm.... 你要批評、轟擊 ptt 洩漏個人資訊這個過失 that's fine... 你的確有這個權利 而且那也的確是事實(當時我是沒在線上啦,有點可惜 XD) (至於是不是陰謀... 我想... 不知道還是不要亂講話) 但是你要拿 ptt 有可能洩漏你的個人資料 而說 "為什麼得填真實資料" 我想,這個或許跳 tone 跳太大了,沒啥直接關係 -- 侃侃長論鮮窒礙 首頁:http://www.psmonkey.idv.tw 眾目睽睽無心顫 Blog:http://ps-think.blogspot.com 煢居少聊常人事 殺頭容易告白難 歡迎參觀 Java 版(@ptt.cc)精華區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152.116
joyjcc:其實個人資料除了身分証外洩,倒覺得還好。 218.166.110.22 08/23 14:13
MixCopy:抽獎有的要填身分證XD 218.169.158.75 08/23 14:15
joyjcc:就是說PTT註冊不用身分證,所以還好吧? 218.166.110.22 08/23 14:15
JasonBourne:推。權利義務是相對的,不能混為一談 140.119.129.52 08/23 14:16
joyjcc:剛剛發現,地址部份是不能修改的,搬家也不 218.166.110.22 08/23 14:18
joyjcc:修改,那要地址的用意? 218.166.110.22 08/23 14:19
PsMonkey:樓上說的地址到是比較囧....140.136.152.116 08/23 14:35
bestpika:請帳號總管退一下註冊單就好了啊.... 203.70.118.20 08/23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