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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Bourne (JasonBourne)》之銘言: : 當你每句話都在說別人放大絕,其實你也在放大絕 : 看清楚了 : 批踢踢違反教育部規定,那是國家跟站長們的行政關係 : 使用者違反使用者合約,那是使用者與站長的契約關係 : 站長故意過失洩露個資,那是國家對站長刑罰權的關係 : 使用者向站長請求損賠,那是使用者與站長的侵權關係 : 這樣夠清楚了沒? : 不是什麼問題都可以參在一起做撒尿牛丸的 : 使用者合約符不符合教育部的規定,及其違反效果,那是教育部要傷腦筋的事 : 使用者跟站長之間,就是你情我願的使用者合約還有特定情況下的法律規範 : 在使用者合約沒有法定無效事由的前提下 : 「你認為不合理,就不要註冊」這句話,不是站長的權利,而是私法基本法秩序 我只看到 系統管理者(SYSOP)有權清除其帳號。 我沒看到 系統管理者(SYSOP)有義務清除其帳號。 也沒看到 系統管理者(SYSOP)有義務確保其註冊內容正確性。 簡單來說裁量權在SYSOP手上啦! (/‵Д′)/~ ╧╧ : 這句話的對應就是「我依約註冊成功,你就要依約提供服務」 : 所以我才一再強調,權利義務是相對的 : 使用者不能只看到合約中限制自己的部分,卻忽略站方依約提供服務的享受 ^^^^^^^^^^^^^^^^^^^^^^^^^^^^^^^^^^^^^^^^^^^^^^^^^^^^^^^^^^^^^^ 原來我們填資料跟使用服務有對價關係 (如果說消基會說沒有付錢就不能適用消保法那以後都以物易物好了 (誤)) : 今天你認為使用者合約不合理,就要求站方不能依照合約處理註冊資料不實 ^^^^^^^^^^^^^^^^^^^^^^^^^^^^^^^^^^^^^^^^^^^^^^^^^^^^^^^^^^^^ 東西不是非黑即白。我當然知道資料不實站長可以砍帳號, 但做法沒有這麼不是0就是1的。(難怪你會說你站務做不好.... -_-) again, 裁量權在SYSOP手上。 : 那明天欠你錢的人也跑來跟你說借貸契約不合理的時候,希望你也能欣然接受 : : ---- : : 我的看法很簡單。欄位留下 真實姓名,地址,電子郵件 三欄去讓人必填, : : 然後站方從寬處理就好。(email能過就ok) : : 因為真的出問題時還是要用ip追人的.... 改成這樣不知道會違反BBS公約哪條。你不看也不回應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2.6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218.166.52.6 (08/23 15:46)
Junchoon:JB法務站長當得不錯,說不好只是自謙而已 59.124.106.211 08/23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