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ldfengzi:116.232.144.240 11/05 23:49
推 EstelleRinz:推~不想告就吃下損失 沒什麼好講的 114.38.119.27 11/05 23:52
推 ganbaday:ICAWYM140.123.237.147 11/06 00:02
→ f1234518456:有過交易記錄的全砍了實在 愛買阿 122.116.201.47 11/06 00:25
推 Bennu:推這篇 並希望你改標題 不然大家都去回搞不140.116.102.219 11/06 01:16
→ Bennu:清楚狀況的140.116.102.219 11/06 01:16
沒用的啦,會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都不會爬文的,隨便看兩篇就發表想法了
不過在這更正一下,小弟非法律人,用字遣詞較粗劣
到底構不構成詐欺,我看法律板也有不同意見
但是總而言之,找人拍拍PO板哭哭,都要不回你的台幣/P幣的啦
不過好像看到某個賣家願意賠台幣,其實還不是因為怕被告
而且還只賠有被站方追討的部分,其他沒被追討的,就當他賺到了
所以,如果這件事情完全沒有被告的可能,他會乖乖吐錢嗎?
※ 編輯: sfking 來自: 111.243.61.210 (11/06 01:25)
推 blackjack0:我好欣賞你說話這麼直白! 挺一個 111.253.176.37 11/06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