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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Beef (不好意思,)》之銘言: : 站在我的立場,水桶最長七日當然好, : 但站在他人的立場,我不曉得好不好,所以來(此板)請問一下 : 若ptt規定水桶最長七日這樣好嗎? : 台灣的法律規定(雖然它不是法律,但直到目前為止,實質上它的效力等於法律) : 「線上遊戲:係指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甲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 : 使乙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 ^^^^ : 遊戲:嬉笑娛樂。 不曉得這段"法律"說怎麼來的? google一下,發現這段話只是線上遊戲廠商的定型化契約/會員服務條款範本裡的內容 簡單說起來,只要非該項線上遊戲,可以說是毫無任何效力 舉個例:時下最夯的日租套房,它的 服務條款/契約 就跟一般租屋的定型化契約不同 : 請問以上定義, ptt算是線上遊戲嗎? kkman...等才算是線上遊戲,對吧? : 那臉書上的遊戲也不應該算是線上遊戲囉? 是嗎? : 七日的規定,不知道是台灣抄大陸BBS的,還是大陸抄襲台灣的? : 「甲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乙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 每次不得超過__日 (至長不得超過七日) 。 」 : (ptt也有遊戲管理規則(站規,板規...等)) : 不得超過七日的規定,與大陸BBS水桶的規定相同,不曉得兩岸誰抄誰的? : 請問(以上)我有哪裡說錯嗎? 謝謝! 你在註冊PTT帳號時,PTT就有自己的服務條款,要你接受了再來註冊,相關內容如下: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站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因任何理由 (包括本站認定您已經違反了本服務 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 終止您的帳號以及密碼. 本站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 隨 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此外, 您同意若本服務被終止時, 本站對您或任何 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每個論壇應該都有自行訂定會員條款內容的空間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73.151 ※ 編輯: dreamwave 來自: 115.43.73.151 (10/18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