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網友涉及"法律上的訴訟"
經過法院傳喚過程中發現 過去被ID_MULTI無法宣判的分身
在經過傳喚過程證實為同一使用者
請問可以用此當為ID_MULTI的重新判定的判決依據嗎?
又,其中某些網友"可能"因為使用非真實的資料註冊
如果也是經過訴訟程序傳喚 證明無法傳喚或者註冊資料非屬真實之虞
是否可以要求站方對該帳號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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