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irano: 不見得是完全獨立的三件事情,今天只要指 61.224.200.158 10/02 12:31
→ Hirano: 控方沒拿出有力證據,金寶就沒有義務回應 61.224.200.158 10/02 12:31
→ Hirano: 至於不正面回應,要挺不挺就是鄉民自由心 61.224.200.158 10/02 12:32
就是獨立的三件事情
金寶是沒有義務回應,但就必須承擔沒回應後的風評
同時站方也沒義務去回應鄉民,同時也承擔沒回應後的風評
推 Kay731: 我堅持的是程序正義 未審先判 1.164.71.20 10/02 12:32
→ SamLee1: 不是說有證據?這跟電視上那些有什麼差別 1.160.17.41 10/02 12:32
→ hsiehfat: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金寶沒有義務證明 61.231.46.238 10/02 12:32
→ Hirano: 證。 61.224.200.158 10/02 12:32
→ hsiehfat: 自己有沒有拿錢 61.231.46.238 10/02 12:32
→ SamLee1: 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慢慢來!照順序 1.160.17.41 10/02 12:32
你要的焦點才是焦點?
三個獨立事件是可以同時進行的,照什麼順序
推 A19870720: 金寶也不直接說清楚 被黑掉是活該 140.112.92.136 10/02 12:32
→ hsiehfat: 應該要由站方拿出明確證據來證明 61.231.46.238 10/02 12:32
→ SamLee1: 站方不要一直想轉移焦點 1.160.17.41 10/02 12:32
→ Hirano: 結論是金寶有沒有錯還是未定,但站方程序 61.224.200.158 10/02 12:33
→ Hirano: 嚴重瑕疵已是不爭的事實。 61.224.200.158 10/02 12:33
→ blaz: 啥小,我借你我家房子的鑰匙,你能換鎖關我? 220.134.43.167 10/02 12:33
這證明我講再清楚都沒用
→ Hirano: 就算金寶自己都承認收錢,自白也不得作 61.224.200.158 10/02 12:33
推 silencedance: 原PO懷疑不無道理 不過很簡單 61.222.81.253 10/02 12:33
→ Hirano: 唯一證據,站方別想迴避掉舉證責任。 61.224.200.158 10/02 12:33
→ LIFTLIFTlolz: 未審先判就不要靠邀什麼證據了 112.105.57.117 10/02 12:34
→ silencedance: 合約書請拿出來證明站方有權利管理 61.222.81.253 10/02 12:34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2/2014 12:37:25
→ silencedance: 掛名不一定要參與運作 請看合約 61.222.81.253 10/02 12:35
→ silencedance: 沒有合約書 或是沒註明站方有管理權 61.222.81.253 10/02 12:35
→ silencedance: 粉絲團依舊是屬於私有財產 站方不能 61.222.81.253 10/02 12:35
→ rockyue: 有管理權 結果只拿來管理其他管理員 218.161.107.6 10/02 12:36
→ silencedance: 恣意關閉 這在公司行號也是一樣 61.222.81.253 10/02 12:36
推 CLANNAD: 推這篇 111.80.117.6 10/02 12:36
→ rockyue: 其他事務完全沒作 這叫管理? 218.161.107.6 10/02 12:36
→ arbwen: 站在鄉民立場 站方處理程序比較重要 118.169.81.16 10/02 12:36
推 cocopupu: 就好像股東平時都沒在理的 ........ 210.68.138.85 10/02 12:37
→ rockyue: 站方如果有一起花時間經營粉絲頁就講阿 218.161.107.6 10/02 12:37
→ cocopupu: 董事長莫名奇妙就被換掉了 XDDDDDDDDD 210.68.138.85 10/02 12:37
→ rockyue: 沒有就閉嘴 還人家粉絲頁 218.161.107.6 10/02 12:37
推 Hirano: 沒錯,金寶必須去承擔不正面回應的風評 61.224.200.158 10/02 12:38
→ rockyue: 光明正大脫離關係很難嗎 要搞這種手段? 218.161.107.6 10/02 12:38
→ Hirano: 但站方還是要拿出證據,不然也必須承擔 61.224.200.158 10/02 12:39
→ Hirano: 相對的評價。 61.224.200.158 10/02 12:39
推 silencedance: 你有看過中職球衣上面的贊助商 61.222.81.253 10/02 12:40
→ silencedance: 說球隊收賄打假 所以把球隊解散的? 61.222.81.253 10/02 12:40
→ silencedance: 贊助/冠名有這麼大的權利嗎? 61.222.81.253 10/02 12:41
→ silencedance: 更別說這過程還沒有查證 先幹再說 61.222.81.253 10/02 12:41
推 KUNI0202: 推這篇+1 111.249.198.63 10/02 12:41
→ CLANNAD: 是贊助商還是母公司這很難講 111.80.117.6 10/02 12:43
→ shadow0326: ptt應該還人家粉絲頁 然後禁止粉絲頁 60.250.65.124 10/02 12:44
→ shadow0326: 繼續用ptt的抬頭 60.250.65.124 10/02 12:45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2/2014 12:57:00
→ cwjing: 管理權和所有權是兩回事吧? 就像PTT 39.12.42.153 10/02 12:54
→ cwjing: 是老杜的 陳奐宇等人只是暫時擁有管理權責 39.12.42.153 10/02 12:55
→ cwjing: 陳某如果管著管著就把PTT收歸己有豈不搞笑 39.12.42.153 10/02 12:57
管理權跟所有權當然是兩回事
但請注意,我文內寫的並不是單單有管理權就擁有該粉絲團
而是在PTT站方認為該粉絲團為PTT財產,而金寶認為粉絲團是他私人財產
在此互為違背的情況下,最後妥協出來的事實結果是什麼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2/2014 12:58:39
→ cwjing: 雙方合作的洽談內容鄉民不得而知 上法院 39.12.42.153 10/02 12:58
→ cwjing: 可釐清法律責任 39.12.42.153 10/02 12:59
推 Jasy: 理論上是這樣 但PTT肯定沒去註冊商標權118.161.250.184 10/02 14:55
→ Jasy: 在法律上要怎麼打?118.161.250.184 10/02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