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YSO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你不要高高在上 自以為是 不教而殺 謂之虐 不知者 無罪 站方想要推行什麼政策 或什麼板規 就應該 讓大多數的人知曉阿 我在八卦版 推兩個文 你給我 隔空停權 說要我 去一個我從沒聽過的板 去看 我從沒聽過的板規 試問 今天 你也碰到 同樣的情形 你會服氣 今天要是當注意 而沒有注意到 或者 這板規 就在八卦板 置底 那我就摸摸鼻子 認了 我沒想到 我就是單純的推兩個文 就被追殺致死 我說我就是 隨手 google 就推過去 你的回答 要順便 google 出 洗錢條例 你這麼利害 怎麼不google 給我看看呢 ? 你一直說洗錢條例 這個條例的說明 例子 討論 也不給一些資料 我相信 大半的鄉民 對此都一無所知 對一個大家都不知道的板規 你用停權四個星期 沒收所有 P 幣 你不覺得太重嗎 ? 你就是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道民間疾苦 再說啦 什麼程式 違反條例 這應該 也有個說明吧 我後來 看那文章 那作者聲稱只要是自己的文章 就是合法的 你說我該聽誰的呢 ? 你什麼洗錢條例資料都沒給我 就處我極刑 洗錢的定義 那些程式 是屬於洗錢阿 這應該有以往資料備查吧 了解整個過程 才不會再犯阿 整個過程 就稀哩花啦的帶過 殺人不砸眼 反正 PTT 使用者太多 多殺幾個 好管事 既然都已經 停權處分啦 就更應該謹慎 你應該給更多相關所謂的洗錢條例的資料 以供參考或宣傳 洗錢條例 生硬的名字 各有各的解釋 究竟誰說的對 我也沒辦法分別阿 否則 下次 還會有更多的冤死鬼 再說第二次停權 停權通知 部份功能已被暫停使用 抱歉,你的帳號已被停權。 詳情請至 ViolateLaw 或 ID_Finance 看板搜尋你的 ID。 直覺就是 不能發文 也不能看文 連 mail 也不能看 這點我不太確定 但我之前是這樣紀錄的 有錯 還請更正 我很抱歉 我把停權期間 記錯 這是我的疏失 這我鄭重的道歉 這是一般使用者 很容易就這麼想的 認為不能發文 一般停權 就是不能發文阿 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我也有紀錄 我當時就是這種心態 https://disp.cc/b/18-aveB (幫忙我復權 Re: [控告] ott 提供洗錢工具 (20180208執 行) - ott板 - Disp BBS - ott板 - Disp BBS) 我就為了申請復權用的新帳號 又再一次被停權 四個星期 欲殺之 何患無辭 站規就是亂沒有道理 都是按照 高層的意思去訂做的 板規裡所規定的是惡意的使用者 他申請新的帳號 是為了繼續搗蛋 這兩者心態不一樣吧 我在那段時間 沒什麼壞念頭 也沒幹什麼壞事 你能不能 接一下地氣阿 不要用站長的姿態 看天下 站在使用者的立場想想吧 站長是用來幫助使用者 不是拿來羞辱使用者的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原文的幻想, : 我在 Gossiping 回了, : 這裡就不再贅述. : 因為你的案子很久了, : 我去看了一下判決. : 發現, : 一開始的處分是停權四週. : 你知道你觸犯的那條法規是可以罰到八週的嗎? : 只停四週就是因為你是初犯. : 我們不是沒考量過, : 一般使用者並不會先把所有站務看板和所有法規都讀過一次再用批踢踢. : 但這不代表做錯事不用受罰吧? : 出發點是好的不代表做的事就是對的吧? : 然後, : 你第一次停權是停四週, : 第二次也是停四週. : (第二次還是你自己明明被罰了又不看規定所以才又被罰的) : 八個星期怎麼會變成九個月呢? : 因為你自己不去申請復權啊! : 不然停八週就可以還你權限了好嗎? : 最後, : 刪除八卦原文的不是我. : 我刪的是你那立意良善的推文, : 因為不要讓其他人誤用了你分享的程式. : 判決裡寫得很清楚. : --- : 這麼久了依然搞不清楚狀況. : 可以不要再造成別人困擾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4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48300267.A.F78.html ※ 編輯: ott (115.82.141.17), 01/24/2019 11:29:58
yusheng0423: 我給你個比喻 在美國 洲有洲法 1.168.217.111 01/24 11:33
yusheng0423: 你不是不觸犯洲法就好 憲法也要注意 1.168.217.111 01/24 11:33
yusheng0423: 啊 1.168.217.111 01/24 11:33
這不一樣吧 憲法 大家都知道 也都讀過 這個站規 聽都沒聽過 就要把人停權
mono5566: 我講個現實面的,機車沒有後照鏡會開罰 118.170.28.20 01/24 11:34
mono5566: 你會因為不知道會被開罰所以拒絕繳罰單? 118.170.28.20 01/24 11:35
這個有大力宣導阿 大多數人都知道 而且通常第一次 都是勸導 試問這個 洗錢條例 多少人聽過呢 ?
VOT1077: 我只能說 '無知'與'不知'還是有差別的 223.140.78.167 01/24 11:45
charliechao: 很正常啊 你違反的是站規又不是版規 36.237.14.82 01/24 11:55
站規 你要宣導 站長 隨便寫個站規 底下的使用者 死滿地 ※ 編輯: ott (115.82.141.17), 01/24/2019 12:15:12
bbbing: 不知者無罪112.104.175.246 01/24 16:23
MOONRAKER: 好 可 憐 喔 220.135.118.23 01/24 19:23
不要說我有謀什麼私利 我至今沒有從這裡賺到一毛錢 網路上的文章 沒有特別聲明 就是可以分享 有意見的話 你可以 用原ID 私信 給站長 馬上就會刪除 我轉錄 也都會附原作者姓名 跟網址 一般來說原作者 發表文章 本意就是 要更多人分享經驗 對我來說就是 再發行 也符合原作者的本意 好的文章 要讓更多的人看見 ※ 編輯: ott (101.12.11.41), 01/25/2019 17:43:35
littlebike: 網路上的文章 沒有特別聲明 就是可以 118.150.48.158 01/25 22:33
littlebike: 分享?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啦 118.150.48.158 01/25 22:33
littlebike: 網路文章也有著作權喔,也不以營利 118.150.48.158 01/25 22:34
littlebike: 為界線. 118.150.48.158 01/25 22:35
ott: 所以呢 ? 你轉過文嗎 你每篇文章都經過原作 101.12.11.41 01/25 22:46
ott: 者同意嗎 ? ptt 這麼多轉文 也都有經過原作者 101.12.11.41 01/25 22:47
ott: 同意嗎 ? 你有辦法證明 1/3以上 都這麼做 101.12.11.41 01/25 22:49
ott: 我就跟著做 101.12.11.41 01/25 22:49
littlebike: 你有沒有認真看過你按下同意的使用者 118.150.48.158 01/25 22:51
littlebike: 條款阿? 站內轉文跟站外轉文是兩回事 118.150.48.158 01/25 22:51
billy19: 看完只覺得好笑 36.228.13.51 02/03 16:19
cruby841031: 又不是別人都有做你就可以跟著做 36.225.83.208 02/03 18:38
if4: 覺得好笑+1 114.43.66.114 02/04 05:40
tjbulls: 覺得跟#1SI8hnmO 一樣在跳針 XD 111.243.52.26 02/09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