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Y_MusicS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 如果 夫妻有一恫房子 可是房子的名字登記在老婆名下 但房貸是先生繳的 萬一離婚的話 1. 太太可以向先生要求一半的房產? 2. 先生可以出示證明, 表示是自己繳的貸款 把房子要回來? 3. 太太有權向先生要膳養費? P.S.太太有工作... 薪水和先生差不多... P.S.先生可否向太太要膳養費... ㄟㄟㄟ 念法律的或是有離婚經驗的講一下吧... 我很好奇說~~~ -- 準備回家吃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70.27
Cechelia:可能要先看房子是婚前就買了並登記在妻子名下,還是婚後~ 02/25 12:45
Gfireball:婚前是贈與嘍? 02/25 19:29
Cechelia:根據某專攻家事法的同學說法,我之前好像講錯了,haha~~ 03/24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