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檢錄方式與相關規定本大會說明及補充:
檢錄時選手須持有效身分證件:
(1)學生證
(2)教職員證件(該系參賽教職員)
(2)若無學生證應持有照證件及在學證明。
(3)若無教職員證應持有照證件及蓋有校章之教職員在職證明。
(4)更名校系之選手,若學生證(教職員證件)上系名為未更改,確認後亦可檢錄。
檢錄方式與相關規定
一、雙證件制度
(1)本次大會改以雙證件制度,選手須攜帶有效證件及附有照片可查驗身分之證件
(健保卡、駕照、身分證),以便查驗;各隊於比賽開始三十分鐘前,攜帶雙證件
至檢錄台進行檢錄,未登錄者不得上場。
二、選手章制度
(1)本次大會增加選手章制度,參賽隊伍須於該隊比賽三十分鐘前,以隊為單位每人
球員持雙證件至檢錄台,經身分確認後即印蓋選手章。
(2)每場比賽均須完成登錄作業;無選手章者不得登錄參賽。
(3)各項競賽項目所使用的選手章有所不同。
三、選手章補蓋
(1)僅限於選手章印蓋後而因某種原因以致分辦不清者;該選手須於賽前十分鐘,至各
場地檢錄台持雙證件申請補蓋。
賽前身分查驗
比賽前各隊隊長有權提出檢查對方球員身分之要求。
登錄球員規則
比賽前各隊隊長須交由大會球員登錄名單,繳交之後一切此名單為準,非名單上之球員
不得參賽。
By 賽程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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