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人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所謂負責,自然必須要承擔決定之後所出現的一切可預見的後果
但人總無法永遠如此理性,
最終還是因為選擇、捨棄的過程而感到沮喪。
以前的自己更糟,
甚至會因為別人提出選擇讓我陷入兩難而不爽
(但弔詭的是,會陷入兩難根本是自己的心態問題)
現在是不會生氣了,但依然感到許久不見的沮喪。
會沮喪,有一部分原因是決定自己無從決定,
或者說,無論如何決定都會造成一定的損害,
進而產生相當的無力感。
雖然在理智上,我依然保有在兩個選項之間決定的自由,
但我卻沒有創造、選擇其他選項的自由,
也沒有避免所有損害都不發生的自由。
人本來就不是自由的,
在無從決斷之處依然必須決斷,似乎是人生的本質。
但能不能留給我一點悲歎的權利?
真的好久沒有這種感覺了....
一邊是作為學長的權威與自我的紀律要求,
一邊是研究所同學的友情與好友的白眼,
我應該怎麼做?
我知道最終必然是有選擇的:
在兩個選項之間,相信也存在相當的補償措施讓損害盡量最小
但就讓我再想一段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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